本书富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从社会契约的角度探讨科学技术与政治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新颖的观点。本书首次系统梳理了美国“二战”后事实上的科学技术与政治之间的社会契约关系理论,既有理论上的分析,也有实践上的展现,更兼有针对性强的批判性评析。本书以翔实的资料为基础,逻辑清晰,理解准确,解读深入,富有新见解。本书最后以浙江省新药创制科学技术服务平台的成功经验为案例,分析作为中国科学技术与政治契约关系实体的产学研联合体,并提出对产学研联合体战略合作的决策建议,提供了一种寻找我国实现科学技术与政治之间和谐关系的新视角。相比于国外学者的经验性研究,本书更具学理性;相比于国内学者的理论性分析,本书的结论更有可行性,较好地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本书以“二战”以来美国科学技术与政治之间的社会关系为线索,探讨了两者之间契约关系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展现了在美国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条件下,科技与政治之间所呈现的物质经济关系,体现为一种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一般表现为委托与代理。通常政治主体是科技活动的委托者和资助者,科技主体则充当受托者或代理者,承担着政治主体委托的研究项目和科技活动。而由于科学与技术之问多元的关系,导致了政治在处理科学,技术时的差异。在此基础上结合现实探讨了知识经济时代美国科学技术与政府之间契约关系的新特征以及中国科学技术与政治之间的契约关系。本书的主要特点是力图在对科学技术与政治的契约关系的梳理与分析自,探求科学技术与政治走向良性互动、促进科学技术与人类和谐发展的途径,在阐述不同时期这一契约关系的不同表现及存在的问题时一直保持批判的态度,史论结合,由此使其论述更为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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