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力救济长期以来被视为一种落后和不文明的现象,但实践中它依然盛行,是人们面对冲突的典型反应,其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应认真对待私力救济,发挥其积极功能,限制并疏导其消极倾向,建构公力救济、私力救济、社会型救济良性互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私力救济为传统理论研究所忽视,《论私力救济(精)》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作者徐昕立足本土经验、运用跨学科方法,挑战了私力救济的流行观念,从全新视角论及公力救济、司法和法治问题,试图打通程序法与实体法、法学与社会科学的隔阂,探索一种迈向社会实践的法学。 这是一个私力救济的时代,每一个案件每一位当事人都渴求实现公平正义,无论利用自身力量,抑或通过法律的正当程序。因此,这也是一个呼唤司法独立、公正、公信从而必须推动实质性司法改革的时代。 《论私力救济(精)》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作者徐昕试图打通程序法与实体法、法学与社会科学的隔阂,探索一种迈向社会实践的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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