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利他性,是指社会中的个体为了增进他人利益,主动自愿让渡自身利益的一种社会现象。本书从主体之外的他人利益角度出发,强调利他性的本质特征是对他人利益的关心与重视,将以利他性为核心的外在社会奖惩机制及其对个体的外在影响与个体的主动学习过程,视为分析利他态度与行为影响因素的主要出发点,使用来自国家社科重点招标项目“我国社会信用制度研究”课题组在中国五大城市进行的问卷调查数据,采用基本频数分布分析、量表的信度分析、探索性因子分析以及线性回归模型分析等统计方法,不仅证实了社会奖惩机制对利他态度和利他行为所具有的重要影响作用,而且揭示出具体影响路径的相似和差异之处,为探索培养社会普通成员利他性的路径提供了明确的引导方向。周纯,女,1987年出生于安徽宣城,分别于安徽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系与南京大学社会学系,获得法学学士与法学博士学位,现为安徽工程大学人文学院专任教师。主讲社会调查与统计、社会研究方法、公共关系学等课程,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人的利他心理及行为、个体的志愿行为与社会志愿组织的运行现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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