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系统梳理了公民社会理论的历史演变;提出,公民社会是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分析范畴,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契约文化为中轴,以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主旨的社会自主领域。 本书从平衡自由与秩序、增强社会自主性和国家权威性的政治哲学的高度,分析了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各自局限性,寻求达致两者良性互动的目标模式和内在机制;分析了当代中国公民社会的两重性,探索了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互动维度下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结构性要素;还研究了公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两分法与三分法之争的实质及其应用的分殊。 公民社会既是富有增殖性的理论话语,又是内蕴挑战性的现实课题。本书力图对公民社会的历史渊源、范式转换、基本内涵、经济基础、政治环境和文化蕴涵等一系列基础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究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各自的局限性和推进两者良性互动的机制,阐释当代中国公民社会的两重性和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结构性要素。以期对正在形成热潮的公民社会研究和实践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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