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黎丽编著的《民族学原理》分四篇。第一篇主要论述民族学的定位、方法论及方法。自然生态、生计、语言、习俗及宗教都是民族共同体产生发展不可逾越的问题,因而构成民族学的研究内容。它与人类学的定位相同;平衡和谐发展论能够回答人类能够走多远的终极问题,因此它构成《民族学原理》的方法论;田野调查为主,其他社科方法为辅是民族学基本研究方法。第二篇为生物属性论:血缘与地缘交替作用的结果,就使地球上不同民族之间从体质特征上区别出“你”、“我”、“他”。第三篇为文化属性论:文化性是人类不同民族在顺应自然和人类内部社会关系的基础上不断积累、习得和发展的结果。各个文化因子之间存在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并构成文化的整体性上的特征更能使“此”民族区别于“彼”民族。第四篇为建构属性论:建构性是人类族群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生存境遇遇到严重挑战的反映;建构性是不同族群的人类对族群的集体意向性认识并讨诸于行动的结果;建构性得以实现与族群这种人类共同体在不同政体形式下不断从实体向虚拟转化密切相关。 徐黎丽编著的《民族学原理》试图解决的学术问题有两个:一是民族学作为一门学科其方法论、方法及其理论是如何演变发展并在中国学术界生根、开花和结果的?二是由于民族学主要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这一研究对象在时空变迁的轨迹中究竟有哪些属性使其与其他的人类群体相区别并成为当代国家日益边缘化的组成部分?《民族学原理》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提出了以平衡和谐发展论作为民族学研究的方法论,这是对当代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日趋紧张的反思;本书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则是民族是生物性、文化性和建构性三位统一体。随着全球化背景下的民族身份的解构与建构、民族实体存在的边疆化和民族身份的边缘化,民族逐渐成为一个历史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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