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以后,重构社会治理体系的价值、机制和知识基础成为全球政府治理改革的主题,但是公共行政范式民主化、市场化的重构并没有真正解决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的根本缺陷。在后工业社会或现代性重建的进程中,与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生成、构建密切相联系的多中心治理,是社会治理模式现代性演进中的一个基本趋向,它是在继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的“中心-边缘”治理结构之后,伴随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而生成的一种社会治理结构类型。多中心治理越来越成为全球性政府治理或社会治理改革的共识。本书作为探讨多中心治理运作机制的一个尝试,试图在研究中梳理多中心治理的含义和形态特征,把握其在社会治理历史进程中的属性,阐述其历史合理性和价值正当性,并对其运作机制的理论模式作出阐释。 大众消费文化时代,私人生活中享乐主义对公民个体的深度塑造,从个体感性经验层面强化了对公民社会权利的独特理解————社会权利不只是拥有,而且是消费和享受。但问题在于,陷入公、私权利享受之中的公民,能融合进城要发挥“公民共和主义精神”的社会治理事务中去吗? 多中心治理的精神表达与实践,代表了人类社会从管理型治理模式向服务型治理模式的过渡,它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塑、后民族国家阶段社会自治的发展,对古典政治理论中相互承认的政治原则的复活,对相互承诺的信任、宽容、协商及公正的公共性价值的实践,都提供了一个历史契机。经由多中心治理实践的洗礼,人类社会治理模式将更完善,而民主政治也将更成熟。 本书从建构主义视角出发,在协调宏大的知识学抱负和微观的规范分断努力中,广泛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采取谦虚的诠释学姿态,以“规则、场域、角色”为主要观测点,建构了一个多中心治理的系统分析框架。其中,围绕“相互承认的法权”、“相互承诺的信任”、“相互尊重的管制”三条交叠互补的线索,对多中心治理机制所作的深度分析,堪称本书对国内相关研究给予的实质性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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