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重新阐释文学的原理,而且植根于经史传统之学,对作为“杂文学”特征的中国文章学体系的建构作出了有益的探讨与贡献。值得一读。该书不仅在新、旧学术交替之际试图以桐城派古文的“义法”说,重新阐释文学的原理,以适应时代的需求,而且植根于经史传统之学,从语义、语用及篇章结构、风格等方面,对作为“杂文学”特征的中国文章学体系的建构作出了有益的探讨与贡献。《文学研究法》二十五篇,桐城姚仲实先生撰。先生论文大旨,本之姜坞、惜抱两先哲。然自周秦以迄近代,通人之论,莫不考其全而撷其精。故虽谨守家法,而无门户之见存。往岁主讲国立法政学校,著有《国文学》四卷,翔赡而简易,典显而精凿,学者便之。玮适以是时亦滥竽讲序,获读其书,亟率诸弟执贽往受学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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