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在写这本书的时候,事情已经过了好几年,当时真是有特别大的冲动去写一本书,一本如此违背自我的书,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可能真的是人被逼到了一个极限,到了一定的程度,反而真的变态了吧!现在看来,一切都是云烟,我什么感觉都没有了,只是记得几个人的脸,只是忘了某些人的颜。那时真是发了疯一样,用所有最后的时间,天天写,日日写,留下了一万多字的素材,一直当做一个秘密存留在身边,我从来不为自己做过什么而后悔,做过已经过去,相比我的现在,我不想用丑陋来形容,我就是我,可能就是哪个默默无闻低调变态的烟火吧!将青春的疯,发挥到了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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