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花花公子”的晚节


作者:唐生明     整理日期:2013-03-11 00:17:00

  唐生明,号季澧,湖南省东安县人。系曾与蒋介石争夺过中国统治权
  的唐生智先生的弟弟,在旧社会被人称为“福将”。但更多的人却在背地里
  叫他为“花花公子”,并公开说他是一位“哪里有福享就那里去的人”,这是
  指在抗日战争中,他跑到南京去投汪逆精卫。直到解放后,我为他写了一篇
  《我奉蒋介石之命参加汪伪政权的经过》的文章,发表在全国政协《文史资
  料选辑》第四十辑上,国内外许多人才知道,他去投靠汪逆,不是为了追求
  沦陷区的生活享受,而是奉命去搞“曲线救国”的。但谁也不会料到,他能
  一心一意跟着共产党,在新社会欢度晚年,保持了崇高的晚节。

  我与唐生明相识五十多年,做过他的朋友,部下,同事。我对他的情
  况,了解虽不全面,但在与他相识后的50 多年中的一些活动,还是知道一
  点,我写这篇东西,是为了对他的怀念,也是想澄清一些人对他的误解。

  1934 年间,我在上海担任军统局上海特区法租界组组长,兼国民党淞
  沪警备司令部侦察大队行动组长。有天军统头子戴笠打电话要我去他在上海
  的枫林桥寓所吃午饭时,给我介绍认识了唐生明。戴笠再三叮嘱我:“以后
  唐在上海有什么小麻烦事找你时,一定要尽全力去办。”他还补充了一句:“不
  会有什么大事找你,大事他会找杜月笙(当时上海帮会大头子),只有时遇
  到一些小事时才会找你的。”我当即把我的几处电话都告诉了唐生明,他记
  在一个小手册上。他给我的印象是很大方、随便。他与戴笠边吃饭边谈的话,
  都是些吃、喝、玩、乐的事,没有一句话是涉及到国家大事与时局的。临分
  手时,他要我当晚到扬子舞厅去找他。戴笠听了马上代我拒绝了,他告诉唐
  生明说,我除非有工作上的需要,平时不会上舞厅去玩的。

  认识他后,他从南京到上海去玩时,除请我吃过两次饭外,也为了一
  些小事找过我几次。记得最清楚的,是有次他在一家理发店理发,一位修指
  甲的女的,给他修完指甲后,他顺手在她脸上掐了一下,没想到那个女的不
  依不饶,说他有意调戏她,全理发店的人都围过来责备他,最后的解决办法
  是要他拿出五百元来赔偿女的名誉损失。他答应了,说打电话让人送钱来。
  他们同意把他扣在一间理发员休息的小房内,等人送钱来。

  接到他让我马上带五百元去赎人的电话时,我知道是有人在敲诈他,
  他决不会缺钱用,因他身上带有支票随时可以取钱。我便带了两个组员,开
  了一部装有回声喇叭的小警车,直奔他约定我去的地方,在快到达理发店时,
  我把回声喇叭叫了两声,才把车停在理发店门口。当时警车没有装现在用的
  闪光红灯,而是用回声很刺耳的叫声表示是警备车,因为那种声音是说明有
  紧急事件,所以全理发店和附近的商店人员都出来看。我带的两个组员又把
  上衣搁在手上,腰上露出一边一支手枪和手铐。当时,租界上的探警要领国
  民党上海市公安局发的枪照才能佩带手枪入华界,而淞沪警备司令部和公安
  局的警探也要领取英、法租界巡捕房发的枪照才能佩枪入租界,理发店的人
  一看到我和组员见到唐生明马上脱帽行礼时,都惊呆了。我故意问唐:钱带
  来了,作什么用?他把手一指,叫我问一个自认是理发店老板的人。那入一
  看这种势头,哪还敢要什么钱,连连鞠躬说:“误会!误会!”他才高高兴兴
  和我们一道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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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公子”的晚节的作者是唐生明,全书语言优美,行文流畅,内容丰富生动引人入胜。为表示对作者的支持,建议在阅读电子书的同时,购买纸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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