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三毛和卡夫卡 作者:张楚 一 不知道“琼瑶”这两个字对别人意味着什么,对我而言,这个名字首先是和一个胖胖的女孩联系在一起。那时我住在一个税务局的大杂院,那个比我小一岁的女孩,却比我高一个年级,我上初一她上初二。她们家有一台“熊猫”电视,彩色的。每缝礼拜六,我洗完澡,然后抹上我妈的“少女之春”雪花膏,到她家里看电视。她还有一个姐姐,在我印象里,姐姐仿佛便是一只孱弱的猫:脖颈葫芦那么细,脸色苍白,淡黄色的发稍,窝在沙发里。那个时候,我们通常在电视里,欣赏到台湾演员歇斯底里的喊叫声和声情并茂的撕打哭泣,我们哀伤地意识到,琼瑶的电视剧又开始了:那个叫刘雪华的瘦姑娘会瞪着核桃那么大的眼睛凝望着秦汉,或者瞪着我们,从眼窝里流淌出一串一串的眼泪,这个时候,女孩的父亲首先让我觉着羞涩:这个人高马大的男人的眼睛,被白帜灯泡晃动着,眼眶里满是闪闪的泪光;然后女孩的母亲,不时从成卷的卫生纸上撕下一块,递给她的丈夫,而她患有囊肿性酒糟鼻的鼻翼两侧,已满是鼻涕或者别的咸湿液体。这个时候,我多么希望他们忘记我的存在,或者说,在那个时刻,我幻想着我是透明的。因为目睹一个家庭的眼泪,是件多么让一个有些自闭的男孩感到耻辱的事情。也就在这时,胖胖的女孩会凑过来,对我说,“你看过琼瑶的小说吗?” 二 这个叫小丽的女孩把我带到她房间,然后从被褥底下,掏出几册书。如果没有记错,正是这个叫小丽的女孩,让我爱上了琼瑶的小说,她的被褥下面,仿佛是个可怕的书库,源源不断地冒出一册又一册琼瑶的小说:《月朦胧,鸟朦胧》,《心有千千结》《一帘幽梦》、《却上心头》……我的眼睛就是在她的货源和激情供给下骤然变近视的,每天晚自习回来后,在被窝里,我打着手电筒,那个圆形的光柱笼罩住一行行蠕动着的汉字,让我不由自主地哽咽,或者在睡梦中梦到书中那些美丽而命运不济的女孩。而小丽和我的关系也因为这些书籍变的紧密起来。那时她已经完全蜕变成一个满口“好也好也”,“我好好烦哦,”“这几天你想没哦?”的台式女孩。她的本性本是豪爽和外泻的,是那些琼瑶的文字或者忧伤的情节让她变的多愁善感起来,所以她的多愁善感常常因为内心的狂热和烦躁变的有些走型。尤其是那次,我等着她拿书时,结果她却从被褥底下拽出一条白色内裤,虽然我的眼睛近视了,但我还是看到那白色内裤上浅浅的红色,而且,我闻到了一种水果糜烂的气味。她的脸刹那间比番茄还红,她不知所措地望了我一眼,然后象个机敏的特务将它塞到了床底下。她的房间里有一扇镜子,和我一样高的镜子,天尚未黑,在镜子里我看到了院子外的行人,踢足球的两个小男孩,延展着铺向南方的黄色麦田,以及,扑棱着飞的麻雀。那一刻,我难过极了。 三 高中时,我们班的男生普遍对我充满敌意,因为那些女孩子喜欢和我坐在一起,听我唱歌,或者讨论为什么三毛和荷西为什么不要孩子的问题这些本身让我们害臊的问题被抬到桌面后,变的神清气爽而纯洁无比;在历史老师不让我们背诵《唐朝的疆域和对外关系》时,我还会给她们唱《滚滚红尘》。原本是陈淑桦唱的。她的声音有时候很空灵,清淡的音乐声让她的嗓音仿佛虚弱而略带疲惫,正是这种虚弱和疲惫,方显出事情的精髓:我们正好喜欢这种虚弱以及由虚弱造就的莫名的所谓的忧伤:很多个傍晚,她们和我一起唱歌,在我记忆里,她们个子都很高,象高粱那么高,她们的脖颈上伸展着金色绒毛,她们的嘴唇因为激动或者即将激动而无比红润,她们柔弱的尖细的嗓子让我们的教室仿佛变成了我们认为是最纯洁的教堂。她们当中,有个嗓子最粗的女孩,叫老三。我忘记了她应该叫什么。但是她们宿舍的都叫她老三。老三的嗓子不好,但是她喜欢三毛的书。我已经想不起为什么喜欢三毛和搜集三毛,总之是这个叫三毛的台湾女人把我和老三的距离拉的格外近。她最喜欢的是三毛的那本《哭泣的骆驼》。而我最喜欢三毛的书是《撒哈拉沙漠的故事》,我被沙漠里那些希奇古怪的故事和阿拉伯人有趣的属性深深吸引,并且幻想着有朝一日,去那里参观旅游,那里的驾驶执照是否真的那么好考?阿拉伯女孩子是否13岁就要出嫁,并且每年夏天去海边的澡堂洗肠子?但老三关注的不是这些,她关注的是那些奴隶是否都是黑人、奴隶是否已经被解救,以及三毛为何不把奴隶都买下来,从而赐予他们自由。我们时常争论的面红耳赤,对我们而言,这些争论的问题本身也许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们时常疑惑,为何我们的思想总是如此背离和不可交汇呢?大一那年,我在写一篇小说时,我让老三当了我老婆,在那篇蹩脚的小说里,我带着老三去镇上的照相馆照结婚照。老三笑的很开心,而我由于牙疼,嘴巴有些歪写下这个细节时我暗自窃喜,我甚至想在接下去的情节里,让她给我生个三胞胎这个愿望如今看起来已如此奢侈现在她远居山西,已为人妇,我已经七八年未曾见她了。她和她的警察丈夫过着王子公主的生活。 四 我和老三最要好的那段时光是三毛死后。有天她红着眼睑悄声告诉我,三毛用一条丝袜将自己吊死了,而且是在厕所里。我没有吭声,我从昨日的新闻联播里已经知道了这个消息。后来老三当着我嘤嘤哭泣起来,我也在转眼泪有什么能比16岁的少年更能体验到什么是死亡、什么又是死亡的恐怖的呢那个我们觉得比地理老师、比数学老师、比父母、比兄弟姐妹、甚至比朋友还亲近的女人死了,死在厕所里,而且把脖子伸到了一条长腿丝袜里,“她的舌头吐的长长的,脸色铁青,小腿由于长时间垂挂,血管都青了,”老三好象亲眼看到了三毛的遗体一样,哽咽着询问我,“她为什么不用煤气杀掉自己呢?她不知道窒息死亡,是很疼的吗?” 五 那年冬天,我们还在怀念三毛,我们甚至手拉手到学校外的野地里,坐在垢雪上唱歌。那歌的名字叫《追梦人》,凤飞飞唱的。我以前一直不喜欢凤飞飞,因为觉得她唱的都是靡靡之音。但是我们还是爱上了她,因为她的声音那么浑厚,让我们想到了那个长头发、长的象印度人或者印地安人,用透明的袜子把自己送到天堂的女人。 六 大学时我买了一本书。为什么买那本书呢?我在扉页上写到,“我需要一些质地坚硬的食物”。后来在英语课上我开始看那本《卡夫卡小说选》,第一篇小说就是《变形记》现在谁还看卡夫卡呢?除了那些对写作有阴谋的人。说实话,这是篇让我至今仍觉压抑的小说,在小说的结尾,格里高尔死后,他的母亲、父亲和他那个高傲而深情的妹妹坐着电车去布拉格郊外春游,“车厢里充满温暖的阳光,”他们已经在思忖着如何给女儿找个好婆家了。他们都因为格里高尔的死亡而放松,或者说,重新体验到什么是累赘灭亡后的自由。我从来没有这么难受过,我联想到许些让我头疼的问题,比如,是否将来我死后,我的妻子也会于翌日愉快地去菜市场买莴笋和牛肉,或者几个月后和别的男人约会?而我的父母去“夕阳红秧歌队”继续扭他们的秧歌呢?这是个让人绝望的问题,而我怀着这种绝望的心境,继续读了《城堡》、《审判》和《美国》。我发誓读过这些东西后再也不去碰它们,因为我觉得自己快要发疯了而事实是,很多个夜晚,在宿舍的那帮哥们玩扑克时,我仍拿着支铅笔,在我的钢丝床上勾勒着小说里让往我窒息的句子并且把它们一字不差地背诵下来。没有人强迫我这么干,但我确实这么干了。我觉得我的行为应该让那些中文系的才子们感到羞愧。 七 大学里的女生中,有个特喜欢看小说的家伙,她时常来向我借书,但她有个不好的习惯,便是常常将我的书再转借给别人,等书回到我手里,往往已经脏的象从垃圾箱里捡来似的。书籍惯有的墨香往往变成菜汤的恶臭或者大米粒发馊后的气味。后来有次我心怀叵测地把那本卡夫卡的《饥饿艺术家》借给她,告戒她说,我以后买的书全是这个样子的,你要是喜欢看可以随时来拿。三天后她打着哈欠告诉我,她看的都睡着了。“有没有普路斯特或乔伊斯的小说呢?”她郁郁寡欢地说,“我真搞不明白,你们男生怎么都喜欢看这种浅显无聊的书呢?” 八 为了感谢我经常借书给她,这个姑娘友好的邀请我一起共进晚餐。我记得那时我至少半个月没吃到肉了,于是我建议我们去“东北财经”门外的“小帽烧烤”吃羊肉串当然,我们不仅吃了烤羊肉串,还吃了“烤鸡翅”、“烤鱿鱼”、“烤老板鱼”、“烤蚕蛹”、“烤里脊”、“烤牛肝”,后来我还偷偷点了一串“烤牛鞭”,我使劲咀嚼着牛的坚硬的器官,又咬着牙喝了三瓶“大棒”啤酒。等姑娘去算帐时,我又要了几串“烤猪腰子”,打算给宿舍的哥们们去补补肾。我想我当时憨厚的吃相和恐怖的牙齿让这个姑娘对我更加心怡,因为后来的一个礼拜,她又开始邀请我看电影了,我们看了《甜蜜蜜》,我们看了《情欲的空间》,我们看了《欲望号街车》,我们还看了《玛格皇后》,我们甚至看了《本能》,当然,在萨郎。斯通举起冰斧打算干掉床上“性”致勃勃的男人时,姑娘起身拉我出了镭射影院,去小花园里坐了坐,如你所猜度的那样,坐着坐着,她就坐到我腿上了。我也感觉到吃完“牛鞭”的后果了。但我们什么都没干。我不知道该怎么干。 九 前几天,我女朋友在客厅看《烟朦朦,雨朦朦》,她又迷恋上了那个大眼睛的格格,并且时常被她歌女的凄凉身世弄的哭出声音。而我在另一间房子里洗衣服,包括她的袜子和内衣。当我直起腰身擦汗时,我听到窗外传来一首熟悉的老歌,那么一刹那,我楞是没想起歌的名字,当最后的音节消失后,我才想起来其间的歌词,“起初不经意的你/ 和少年不经事的我/ 滚滚红尘中的情缘/ 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我的眼睛不知怎么就湿润了,我想起了那个自杀的女人,想起她的书,想起她的神经质。我还想起了另外一些晃动的人影,譬如老三。我甚至想起了琼瑶,这个老女人还活的很好,而且仍在一批批制造着泡沫一样的明星…我也好久没看到小丽了,她只是在结婚前找到我,要我帮忙保存她的一些东西。当她把一个笔记本递给我时,神情木讷地说了声,“这是我初二的日记本,你留着吧,”后来我把它藏在单位的保险箱里,和那些现金、专用发票和帐本锁在一起。当然,我从来没有翻看过。 十 和我借小说的姑娘,现在在广州,据说在一家纯文学杂志社当编辑,我们已经5年没有见过了。前几天她给我打电话,问,你现在还写小说吗?还看卡夫卡的小说吗?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她说卡夫卡的小说确实很好看,每天睡觉前,我都翻上两页。我不晓得她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接着她说10月1 她要去泰国旅游了,“我想看看人妖,是不是真的很漂亮”,这个好奇心浓重的女人声色甜美的说,“当然和我男朋友一起去,他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板。” 十一 对时光而言,我始终保对它保持着一种怀疑。对一个曾经腐朽并以后继续腐朽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怀疑主义更让人心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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