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嘉靖三十二年(公元1553年)之冬夜,杭州城里月色无光,繁星隐匿,伸手不见五指。凛冽的寒风,象刀子一样厉害,刮在人们的身上,令人感到锥心刺骨般的疼痛。刘大龙武师练完拳脚,坐在家里,围在火炉旁,陪着妻儿喝着绍酒,吃着腊牛肉干,悠闲的享受着与家人围炉向火的天伦之乐。 “救命啊!”一阵凄厉的惨叫之声传来,刘大龙一惊,练武之人耳目甚灵,警惕性尤高,立即起身,从墙上取下单刀,急匆匆走了出来。刚走了数十步,就见前面房门大开,一股浓烈的血腥之气,直扑入鼻。 冲进去,只见地下躺着两具尸体,一个大人,一个小孩。里屋传来“吭哧、吭哧”声,走进一看,却见五个倭贼正在轮奸一位妇人,妇人已经昏死过去。刘大龙一见,怒从心头起,气往胆边生,飞起一脚,将一名倭寇提倒在地,扯过一件衣服盖在赤身露体的妇人身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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