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梁梁梁在三次元的生活,决定从此安安静静做个读者。 昨天晚上想了很久,被自己构思的情节打动得不要不要的。但是必须得放弃了,为了自己的健康着想,也为了自己的前程。 就像一生也只够爱一个人,一段时间内也只能做一件事。 专心致志,绝不后悔。因为梁梁梁在这段时间内,选择了它所要的。 喜欢的东西就像喜欢的人一样,不一定能得到。丢开它的时候会很心痛,但是也很轻松。 喜欢的东西都像是成了瘾一样,都是要戒掉的。 梁梁梁并没有一点儿喜欢写作,是爱着它。因为爱着,所以知道,要假装自己一点儿也不喜欢,要离心爱的东西远远的,要努力做一个过得很好还不错的人。因为只有自己足够优秀,它才会回来;只有自己足够独立,它才会有所依靠。 将其深埋心底,并郑重的道别。我爱你,我是一个疯子,但等我足够疯狂的时候,我还要来找你。就像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一样,你势必还在等我。 只要我还没有疯,只要我还在清醒与不清醒的屏障间,我绝不再为长篇小说写一个字。 彻彻底底的了断,彻彻底底的结束。 如果没有携手并肩的可能,那么就与你走截然相反的两条路。 我知道你始终比我清醒。 沉默以对我的顽固。 我是个傻瓜呀,为什么要放弃?坚持就一定能够得到胜利,坚持就一定能够撑到完结……可是完结之后呢? 时光要用在能见到的地方,能看得到收获的地方。 付出是为了得到。然而一开始就不是为了得到而去的,付出,又能得到些什么呢? 在我还没有力量的时候,首先要积蓄力量。 在我决定了做什么之后,其他所有喜欢的都必须得抛弃。 付出是为了闲暇,是为了欢乐。 如果它带来的欢乐还抵不消因为伤害了自己而造成的愧疚,那这样的欢乐只是蘸了糖水的□□。 舍之,离之。 等自己不再因此而受伤,那才是欢乐最好的年华。 届时,温柔如你,温柔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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