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之际,群雄并立,弱肉强食。 文士以谋事君,侠士以力立名。 他们被称为天壤间第一种激烈人。在他之前56年,有一个刺客豫让,两刺赵襄子未遂;在他死后173年,荆轲刺秦不成死于非命。 三者都是舍生取义,唯他马到成功。世人知豫让,识荆轲,唯他迷离。 只因,他,身怀绝技甘愿为母及姐混迹于市贩中,激于他人国士之礼舍命相报。不惜毁坏形体,不惜丧失比性命更重要的名声,蒙污辱而自弃于世。目的是免连累知己和家人,他所求者,不过是那种知己相报的信念。 以常人待我,故我以常人报之。以国士待我,我当以国士报之!这,就是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知恩图报以身相许是不是一种愚昧?这不是一个很多人都可能体验的世界。它的原则本身太高傲,这使它与后世的人们之间产生了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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