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命情圣
有一种故事,专门设计来测试人性,这类故事,大都不必追求其合理性,也不必去考虑故事的时间、人物、地点和来龙去脉,就当故事说的全是事实好了。
以下就是一个这种类型的故事:
有一个深坑,坑内滑不留手,绝对无法攀上去。坑里有两个人,只要一个人站在另一个人的肩头上,在上面的那个人,双手就可以抓住坑沿,也就是说,他可以离开这个深坑。而剩下来的这个人,无法出去,必然会死在坑中。
一开始已经声明过,不必追究这类故事的合理与否,只看故事所阐明的一切。所以在这个故事之中,也不存在“一个先出去,用绳子把另一个救上来”等等的枝节问题。故事的中心是:两个人只能活一个,活的那个,还必须要必然死亡的一个帮助,不然,就只有两个人一起死。
会有什么事发生?
问题或者太笼统了一些,有一个最主要的关键没有提出来,关键是:这两个人的关系是什么?
不同的关系,会发生不同的情况。
如果是敌人,当然在深坑里拚个你死我活,谁也出不去,大家一起死(古雅一点的说法是“同归于尽”)。
人际关系有千百种,不必列举了,只举一个和这个故事有关的一种:恋人。
如果在深坑之中的是一对恋人呢?
这里所指的恋人,自然是真正的恋人,在他们之间,存在着生死不渝的爱情的恋人。在深坑之中如果是一对恋人,会有什么事发生?
答案是:这一对恋人,开始,一定都努力要说服对方出去,自己留下来,而结果,一定不成功。因为出去的那个人虽然能活下来,可是失去了爱人,活着有什么意思?痛苦莫名的生,只怕远不如死!
(再强调一次,那是一对真正的恋人。)
所以,唯一的结果是,两人都不愿出去,宁愿一起死在深坑里。
举了两个例子,可以发现一个十分有趣,不应该发生,但是又确然发生了的现象:在深坑中的两个人,是一双不共戴天的敌人,和是一对爱得入骨的恋人,结果竟然是一样的……两个人都死在深坑中。
数学上有A=B,B=C,则A=C的公式,套用这个公式,是不是可以说,不共戴天的敌人,等于爱得入骨的恋人呢?
敌人和恋人之间,通过一个特别设计的故事,再加上若干巧妙的安排,竟然可以划上等号,是不是很令人吃惊?其实中国古语之中,早就有“不是冤家不聚头”的说法。“冤家”是敌人,“聚头”是恋人。
冤家而偏要聚头,很有宿命的意味,事实上,缘分就是宿命的。男女今生聚首,绝不能排除前生大有纠缠的可能性,不然,何以会相聚,又何以会分离?
男女间的关系太复杂,正式说故事之前的闲话也不宜太长,还是正式切入故事。
黄绢在离去之前,指着原振侠所说的一句话是:“想不到用卑鄙手段害了他的是你,反倒不是卡尔斯!”
原振侠没有分辩,但是他却背过身去,表示他绝不接受黄绢的指责。
黄绢为什么要这样指责原振侠,三言两语,绝说不明白,必须看过《血的诱惑》这个故事,才能了解。
当然也可以简单一点地解说一下。
黄绢话中的“他”,是一个特出之极的人物,来自宇宙不知哪一个角落的白化星人李固。
而所谓“卑劣手段”,是由于种种原因,原振侠利用了超级女巫玛仙,用巫术对付了这个白化星人,使他丧失了一切记忆功能,变成了一个外型看来仍然俊美无比的白痴。
而这个美丽得像雕像一样的白化星人,在他的能力还未曾丧失之前,和黄绢之间有着急速发展的恋情。他抱着她冲霄而起,直上云端……原振侠甚至想象过,他们真的在云端,享受着男女交欢的无上欢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