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研究“恶”的学说,官司是“恶”哲学的具体表现。 本不应该发生的事故,却偏偏又发生了,于是故事就有了开端。一个本是十分清楚的事情──欠帐还钱,天经地仪,但朱邦国硬是不相信这一剂药,这样不得不诉诸于法律,官司首先从山圆县法院打到海阔市中院,这只不过是朱邦国与李悟连手进攻赵明的东进序曲。 执行中又生亮,新的官司又在毛次县法院点燃,朱邦国和李悟内部发生斗争,后李悟与赵明签署了三国鼎立的协议,官司历经一审、再审、二审,再经一审、二审,终于在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条件下得到了平息,终点又回到了起点。其中不少的害群之马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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