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是十四,四十是四十。这句绕口令好多人说不清楚。人生也是如此,谁又能说清呢?我,一个60后大叔,以相当自恋、自怜的文字记叙了自己十四岁的年少轻狂,四十岁的不惑之惑,自觉还是看不清。 小说写于2005年,本来是写给自己消遣的,除三、五密友外,从未公开示人。十年后的今天,几位朋友极力建议我把小说公开,说一定会在50后、60后的一部分人中引起反响,大家可以以文会友,于是我决定公开献丑。由于最初只是写给自己看,因此,叙述中有时不免自说自话,作者的议论参与到角色内心独白中了。我本想公开时做些修改,但读了几遍,觉得更有意思,也是为犯懒找借口,总之决定内容一字不改,只将一些人物名字改一改,不要用人家原名,更何况出于情节需要,许多故事已经张冠李戴或加以渲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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