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儿谢了
进公司,就被派到了一个凭我的两条腿是走不回来的地方,可在地图上看,应该就在隔壁。
第一次听说她的名字就是在隔壁的一天午饭后。
那天,大鹏舔着他那油渍渍的嘴唇和我走在海边。
海风胡乱地吹着我那被刚才一阵海风吹乱的头发。
阳光将大鹏的镜片晒成一轮一轮的,大鹏就是透过这些绚丽的光圈凝视着前面那模糊的未来。
或许是未来实在太难看清,大鹏将眼光投到离他最近的我的脸上。
他看了好一会儿,这期间至少他自己认为还没能将自己的嘴唇弄干净。
也正是在那一刻,我确立了一项学说:人的眼光配合着舔嘴唇的声音可以在被照射物体表面产生热能。
“你现在的样子有点象一个人。”大鹏的舌头终于可以用来说话了。
根据刚才的经验,他的舌头是不会轻易停下的,于是我等着他的下一句。
“真的象,发型也象。”
我有些奇怪,因为当时的头发除了比一般男性的头发长以外,其他实在是无型可言。
也许无型就是一种型吧。
但这么高深的道理,以他的长相不应该在这种年纪就能参透的。我不大相信的瞟了他一眼。
没想到他更兴奋了:“这眼神最象!”
白痴的话总能让天才产生兴趣。
“是不是很象你偶像?”我不禁问。
“象燕子。”
“谁是燕子?”
“燕子都不认识?!”大鹏的眼神透出极端的不可思议。
“我为什么要认识她!她认识我吗?”
“她可是我们公司的五朵金花之一,你居然没听说过!”大鹏大有一种和我这种人为伍而有损他形象的感慨。
回到宿舍,我收到一封信。
是飞的来信。
一封有生以来见到的最薄的信,薄得几乎透明的信纸就足以能说明她的心意。
刚结识她的时候,我就曾考虑过她的名字:高飞的意思是不是指她终将离去。
吃过晚饭,为了不让宿舍的墙将我的拳头挡得血肉模糊,我决定出去走走。
这异乡有一种独特的天气,没有雨没有雾,但晚风能将你的头发和衣服吹湿。
我一个人走在街边,那晚的风不仅吹湿了我的头发和衣服,还打湿了我的眼睛。
街边的霓虹无聊地闪烁,重复着它们泛滥的热情。
身旁的行人匆忙地奔走,忙碌着他们所谓的生活。
固执的我无奈地追忆,珍惜着一段被对方遗弃的感情。
以前多少为我的记忆力感到过骄傲,可现在正是这些记忆让我倍受煎熬。
人总是记得一些不该记住的,而且越不该记住的记得越清晰。
当我意识到带来痛苦的不是飞,而是自己的回忆,我明白了:我已无法解脱。
那天我漫无目的的走走结束在一家商店的橱窗前,因为后来我有了方向——回去。
还没到宿舍,就有人告诉我,家和在等我。
家和在等我聊天,因为他很无聊。
其实和我聊天也很无聊,但他总认为用一种无聊去打发另一种无聊就是有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