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八世的亲事 莎士比亚戏剧有个《亨利八世(Henry VIII)》。这出戏,以亨利八世的亲事为故事线索,表现了英国走上文艺复兴和工业革命的道路的历史情景和文化变革。英国从中世纪进入现代化,亨利八世的亲事是个转折点和导火线。这个转折错综复杂,不但有亨利八世的亲事跟宗教原则的冲突,而且有英国跟法国的战事情和跟西班牙的外交,还有宗教改革,也还有英文摆脱罗马拉丁文的文化“战事”,更还有宫廷权力继承和罗马一神教的复辟,等等,全都混在一起了;而所有这一切冲突,都是因为亨利八世的亲事。后面的材料,说明了这个转折和导火线如何点燃的经过,比许多历史教科书说的更贴切。 亨利八世的时候,罗马神权非常大,一句话就可以决定任何一个欧洲国王的命运。为了自己的亲事自由,亨利八世向罗马教皇发出了挑战,走出了欧洲民族国家主权摆脱神权的第一步。他的做法,跟北欧女王为了亲事而屈服罗马教皇神权的做法,截然相反。弱小的英格兰,比称霸欧洲的日耳曼和法兰西更有勇气。当时,法兰西和西班牙还都是罗马教皇原则的忠实捍卫者,英国的做法,无疑可能使神权卷入它跟法国和西班牙的战事外交,从而招致欧洲各民族国家的敌对情绪,“十字军”的矛头将可能从向东而转向对西。亨利八世成功地分解了神权和民族国家主权,避免了使英国成为“十字军”进攻的目标对象的可能,保卫和巩固了英国民族国家的独立自由,为英国的工业革命奠定了政治基础。 亨利八世的亲事,也跟文化搅和在一起。当时英国的文化风气,是以会说外文、特别是会说拉丁文为高雅和有身份的标志,而英文母语本身却几乎沦为第二语言、甚至是卑俗的语言。为了自己的亲事,国王和王后都要跟罗马教皇神权打交道,而亨利八世偏偏要用卑俗的英文,而且通过王权要宫廷里所有的人都仿效他。在莎士比亚的《亨利八世》里,有这样一段台词很能说明当时的文化情景: 红衣主教听取亨利妻子凯瑟琳王后的申述,用的是拉丁文。凯瑟琳王后对主教说:“好大人,请不要说拉丁话,我来到英国以后,我自己祖国的语言还并没有完全荒废,但是在英国而说外国话,就使我的案子更显得奇怪而可疑了。还是请说英国话吧。如果您说的是真情实话,她们为了她们可怜的主母的原故,是会感谢您的。请相信,她们的主母受过了很多很多委屈。红衣主教大人,即使是我故意犯的罪过,也可以用英语宽恕。” 凯瑟琳王后面临被休被废的命运,为了自己的权益,也遵从自己是西班牙血裔的习惯,按说,她是应该随和红衣主教的语言的,然而,她却在文化方面支持亨利八世,要说英文、不说拉丁文。 一个混合了亲事、战事和文化的重大转折,该是很沉重的一段历史。确实,几乎所有的历史教科书都是以沉重的画面来描述这段历史的。然而,莎士比亚的《亨利八世》却是以轻松谐謔的笔调和卑贱人的英文写成的,国王和王后的言行举止和喜怒哀乐跟平民百姓一样,以至于不少观众和读者曾以为《亨利八世》是一出情场风俗戏、是一个追求许多女人的国王和一个为了王后尊号而甘心作丈夫的附属品的女人的故事。如此异端和颠倒的风格,《亨利八世》里红衣主教的话做了最好表达:“骑士的女儿作了女主人的主人、王后的王后?”“我是在忍耐。别了,宫廷中升迁的希望,我的希望在天堂里了。” 回过头想想,文学戏剧毕竟不是历史教科书。如果莎士比亚按照历史教科书的方法写《亨利八世》,那就要用拉丁文,就可能落入罗马神权文化的套子,莎士比亚戏剧就不可能是文艺复兴的经典、而可能是中世纪的经典了。尽管《亨利八世》给人以情场风俗戏的印象,但莎士比亚还是借国王的新亲事将带来一个孩子的诞生的对话说明了全剧的重大历史主题:如同将来的和充满生命力的孩子一样,一个新英国正在诞生。而凯瑟琳王后那段关于英文的台词,则是莎士比亚对自己的戏剧语言风格的最好辩护,也是对文艺复兴后新英文(近现代英文)诞生的最好注解,——莎士比亚用了卑俗的英文、而没有按照戏剧惯例用神圣的拉丁文写作,那可能是一个罪过,但请在英文世界里宽恕莎士比亚英文吧。 《亨利八世》后三百来年,在忠实于历史和现代戏剧的想法指导下,一些人试图把莎士比亚的《亨利八世》改编为一部现代风格的影片,使戏剧表达更接近历史教科书的手法。电影很“现代化”,画面和音响等等很讲究艺术效果。可是,那个经典改编是否成功呢?至少,多数观众不那么看,许多影评家们夸奖电影的技巧,却没有对改编是否达到目的而表态。 从《英王的名称》的一条错讹谈起 2002年7 月17日《中华读书报》载有焦国标先生题为《英王的名称》的文章,对读者了解英国王室很有帮助。但是,文中说‘英王登基,要向教皇或其代表坎特伯雷大主教行效忠礼,然后后者为其戴上王冠’却是错误的。看来,焦先生似乎不知道,就与罗马教廷的关系而言,信奉新教(Protestant)的英国王室与欧洲那些信奉天主教(Roman Catholic)国家的王室有根本区别。 英国王室与罗马教廷决裂,已经有近500 年历史。1509年都铎王朝(The Tudor)的第一位国王亨利七世去世,儿子亨利八世(Henry VIII)继位。亨利八世统治英国38年(1509-1547),在他做的诸多事情里,有一件对英国后来的发展影响最大,那就是与罗马教廷决裂。这是一个宗教事件,但导致他走出这一步的却是他的婚事。原来,在兄长亚瑟太子去世以后,亨利娶了寡嫂、阿拉贡的凯瑟琳(Catherine ofAragon)为妻。两人十分恩爱,一共生了五个孩子,遗憾的是只有一个女儿玛丽(Mary)存活下来。这桩婚事虽然得到过罗马教皇的特别恩准,但由于一直未能得到男性“接班人”,亨利八世不得不怀疑那样做可能惹恼了上帝,因为《圣经。利未书》说过,“娶已故兄弟的寡妇为妻”是被禁止的。于是他向教皇提出要和凯瑟琳离婚。但是凯瑟琳坚决不同意,教皇克利门特七世(Clement VII )也没答应。其实这也难怪教皇,因为他虽然是上帝的“头号仆人”,但也得食人间烟火,而这时凯瑟琳的侄儿卡洛斯五世(西班牙语Carlos V,)不但是西班牙国王,而且还被德意志选帝侯们(德语叫Kurfürsten )选为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叫Karl V,卡尔五世);从波兰到巴尔干半岛,欧洲大陆的广大地区,除法兰西以外,几乎全在他的控制之下,是教皇也得罪不起的人物。 由于未能给国王办成离婚的事,在英国教会和政府中曾经权倾一时的红衣主教托马斯。沃西(Cardinal Thomas Wolsey),也被亨利八世撤职,并被逮捕,死在解送往伦敦的路上。取代他的,是沃西原来的一个随员,名字叫托马斯。克伦威尔(Thomas Cromwell ,约1485-1540)。要注意,别把他与100 多年后的军事独裁者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 ,1599-1658)相混淆。他劝亨利八世别再浪费时间与教皇交涉,说最简单的解决办法便是宣布与罗马教廷决裂,自封为英格兰教会的最高首领,并由坎特伯雷大主教来宣布国王与王后的离婚。亨利八世采纳了这个建议,先是规定不再向罗马教廷交纳贡税,接着就任命自己的朋友克朗默(Thomas Cranmer)为坎特伯雷大主教。1533年初,美貌迷人,原来是王后侍女、但早已成为国王情妇的安妮(Anne Boleyn ),成了亨利八世的第二任妻子。同年9 月,安妮生下一个女孩,即后来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第二年,英国议会通过“Act of Supremacy”(至尊法),规定英格兰教会为国教,国王(这时便是亨利八世)为“the only Supreme Head in earth of the Church of England ”(英格兰教会唯一的最高首领)。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亨利八世此前曾经因为批驳宗教改革的发难者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 ),而在1521年被教皇利奥十世(Leo X )授予“Defender ofthe Faith ”(忠诚卫士)的荣誉称号。然而,这位“忠诚卫士”既不忠诚于罗马教廷,也不忠诚于新教;由于宗教原因被他惩罚甚至被处死的,既有罗马天主教徒(包括《乌托邦》的作者莫尔),也有新教徒。留下来的一份记录告诉我们,有一次,甚至有三名天主教徒和三名新教徒被用同一辆囚车送往刑场。亨利八世所具有的,大概是“另一种忠诚”。他忠诚的,其实只是他自己:不再交给教皇的贡税并没有被免除,而是改交给国王;教堂和修道院的财产被大量没收,变成了国王的财产,或者被他赐给了自己的宠臣。亨利八世的第二任妻子安妮后来又生过一个男孩,但不幸是死婴。这使国王大不高兴,下令逮捕了她,并以通奸罪判处死刑,于1536年5 月在伦敦塔里砍掉了她的头。由于不再需要罗马教皇批准,结婚离婚对亨利八世来说成了轻而易举的事。第三任妻子珍妮(Jane Seymour)生了他唯一的儿子爱德华,但孩子出生才几天,这位有幸的母亲就不幸去世了。此后国王又娶过三个妻子,但都没有生育。亨利八世的多次离婚、结婚,还有对他第二、五两位妻子‘不贞’的判决,全都是由坎特伯雷大主教克朗默主持的。看来,他选择这位朋友做英格兰教会的最高神职人员,确实是选对了。后来的坎特伯雷大主教虽然并不都像克朗默那样是国王恭顺的仆人,但无不承认国王是英格兰教会唯一最高首领,他们绝不可能像焦先生文章所说的那样“代表”罗马教皇。 亨利八世1547年去世,爱德华六世(Edward VI )继位,年仅10岁,但六年后便死去。他在位的六年是英国宗教改革深化的六年:教堂里所有的绘画和十字架都被清除;宗教仪式上不再使用蜡烛(tapers)、圣水(holywater )和香火(incense);圣母崇拜(veneration of the Virgin)和圣徒纪念日活动都被禁止;炼狱信仰(belief in purgatory )受到谴责;圣餐(sacrament )面包和葡萄酒里基督的存在被否定;不准神职人员结婚的禁令也被取消。另外还有一项对英语地位有重大影响的改革,那就是规定在原来一直使用拉丁语的宗教仪式上,改用民众所说的语言,即英语。也从这时起,宗教仪式上开始使用坎特伯雷大主教克朗默主持编写的(实际上很大部分是翻译)《English Book of Common Prayer 》(公祷书)。值得注意的是,这本书被英国圣公会一直沿用到今天。1552年又发布《Forty -twoArticles of Religion》(信仰42条,后来减少到39条),它和《圣经》、《公祷书》一起,至今仍被英国国教会当作三大‘经典’。 爱德华六世去世以后,王位先后由玛丽一世(Mary I)、伊丽莎白一世(ElizabethI )、詹姆斯一世(James I of England)、查理一世(Charles I )和查理二世(Charles II)继承。这当中,玛丽一世是天主教徒中的“极端强硬派”,有“BloodyMary”(血腥玛丽)之称。她一上台就对新教徒“反攻倒算”,被她处死的至少有300 人,许多新教徒是烧死在火刑柱上的。被处死的人里有曾经不可一世的克朗默,现在轮到这位大主教自己被视为‘异端’了,他审判别人时的威风,一下子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为求活命,他写了一份又一份‘悔过书’,最后眼见得不到宽恕,难逃一死,才又强打精神“翻供”,表示要做新教的殉道者。另外还有几百人被迫流亡欧洲大陆。伊丽莎白一世自己,是一桩教皇不承认的婚姻的产物,所以她不可能不是新教徒;尽管被说成是一个“温和的新教徒”,但在她统治下仍然有不少人因信仰原因被处死,其中包括前来投靠她、但有可能对她构成威胁的苏格兰女王玛丽。另外一些人被关进伦敦塔,还有一些人被迫流亡国外。她还两次派兵到欧洲大陆,支援那里新教徒反对罗马天主教的斗争。查理一世和查理二世都是新教徒,但都力图在英格兰恢复罗马天主教的地位,结果一个被议会砍了头,一个被议会赶下台。已经嫁到荷兰的查理二世的女儿、新教徒玛丽(继位后称玛丽二世,Mary II ,1662-1694)被请回来做国王,这就是英国人引为骄傲的“Glorious Revolution ”(光荣革命)。玛丽在接受英国王位的同时,自然也得接受议会提出的各种条件,其中最重要的,便是1689年12月16日通过的“Bill of Right ”(权利法案)。这个法案在政治上解决了国王与议会的关系问题,实现了君主立宪(constitutionalmonarchy);在宗教上则解决了长期困扰英国的新教与罗马天主教的争端,规定凡信仰罗马天主教,或与天主教徒结婚的人,都不得继承王位。这样,詹姆斯二世便成了做英国国王的最后一个罗马天主教徒。 英国的改教运动 亨利八世(Henry VIII, 1491-1547 A.D. )本来是教皇的支持者,当路德发动改教,将七项圣礼简化为两项时,亨利八世便写了一篇攻击路德的文章,名为《为七项圣礼辩护》(The Seven Sacraments)。不过他支持教皇,似乎是有很重要的政治目标﹔英国与法国长久处于敌对状态中,亨利八世要利用教皇的属灵势力及西班牙的军力来支持他,起码使法国孤立。为了使英国的势力扩张,他更企图使他的秘书长吴尔斯(Thomas Wolsey )登上教皇的皇位,吴尔斯当时是英国的红衣主教。但他这一切的部署都不大成功,其中一个很大的阻力是由西班牙的查理五世来的。这些事虽然与英国的改教没有直接关系,却是很重要的背景。 使亨利八世决定改教的导火线,是亨利要求教皇准许他休妻,而教皇竟拒绝了。亨利八世的妻子凯撒琳(Catherine )是西班牙的公主,是查理五世的姑妈。她本来许配了亨利的哥哥亚瑟(Arthur),但亚瑟不久便逝世。亨利随后要求教皇准他与新寡的嫂嫂成亲。在教皇的批准下,他们于公元一五O九年结婚。婚后十多年凯撒琳却一直未能为亨利生下男儿。亨利担心没有儿子继承他的王位,可能如过往一样引发内战。因此公元一五二七年,他要求教皇准许他休弃凯撒琳,并以利未记十八章十六节(" 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体" )及二十章二十一节(" 人若娶弟兄之妻,这本是污秽的事,羞辱了他的弟兄,二人必无子女" )为理由,并派吴尔斯去说服教皇。但教皇不许,于是他便要求吴尔斯以英国教会领袖的身分,开庭聆询这离婚的要求。 然而进展非常缓慢。此时他已经与凯撒琳的侍女安波林(Anne Boleyn )热恋,因此更急于休妻。为了使事情有所进展,他将吴尔斯撤职,起用摩尔(Sir ThomasMore)为秘书长,克蓝麦(Thomas Cranmer 1489-1556 A.D. )及克伦威尔(ThomasCromwell)为他的助手。他们一方面将这件休妻案交给牛津、剑桥的学者辩论,另一方面提交国会,请国会通过,双管齐下。大多数学者赞同亨利休妻,而国会则猛烈抨击英国教会的弊端,企图迫使教会中的圣品人员支持休妻。 公元一五二九年,克蓝麦及克伦威尔提议亨利索性自称为英国教会的最高领袖﹔而利用他的领袖地位,自行解决休妻一事。如此,事情便急速发展。亨利称自己为英国教会的元首,要求英国教会的总议会通过所有圣品人员必须顺服英王,并与教廷断绝关系,停止纳税给教皇,禁止向教皇作任何申诉。提到这一项摩尔愤然辞职以作抗议。亨利提升克伦威尔为秘书长,克蓝麦为大主教。克蓝麦于公元一五三二年宣布亨利与凯撒琳的婚姻无效,但他们依然希望教皇正式承认这事。同时,英国教会修改任何法制,要得英王许可。公元一五三三年,凯撒琳的侍女安波林身孕已重,他们便匆匆成亲,亨利正式册立她为皇后。至此,教皇不得不宣布他们的婚姻不合法,并将他们逐出教会。英国的改教便由此展开。 总结以上的叙述,我们大致可以了解,英国改教的重点完全放在组织及权力架构,神学及教会生活方面的改革几乎完全没有。 公元一五三四年,亨利要求国会通过三项法令,第一项是承认英王为英国教会的最高领袖﹔第二项是认可继承王位的法令,肯定由安波林王后所生的子女,有权继承王位﹔安波林于公元一五三四年生得一女,亦即以后的伊利沙白一世。第三项法令是叛国法令,凡任何人称英王为异端者,便是叛国,应处死刑。 公元一五三六年,在克伦威尔的领导下,英国教会广泛搜集修道院内种种罪证,然后颁布一项解散法令,将很多修道院解散,土地归为国家所有。 此时,越来越多的人要求亨利实行真正的改革。亨利便制订了《十条信仰原则》,这十条信仰原则基本上仍是肯定天主教的传统信仰,只在一些地方上作了修改,例如有关圣餐的变质说便完全不提,虽然肯定功德的重要,却高举因信称义的道理,同时以圣经以及三条初期教会的信条为信仰最高的权威,否定炼狱的存在,否定敬拜图象、圣经遗物的迷信。这原本是了一非常好的开始,假若改教派不是操之过急,相信改教运动会稳步进展。但他们催促亨利作更多的让步,亨利愤然抗拒,于公元一五三九年定下《六条信仰原则》,肯定圣餐的饼和酒变质,不准平信徒在守圣餐时自己执杯,圣品人员要严守独身,不得反悔修道的誓约,教会可为信徒举行私人弥撒,并且肯定告解的重要性。凡否定此六条的第一条,即否定变质说,便会被定死罪,否定其它五条的,财产充公和监禁。幸好他颁布此谕令后不久便去世,改革派才不致受太大的打击。 亨利去世后,他的儿子爱德华六世于公元一五四七年登位,年仅十岁,由他的舅父作摄政辅助他。他的舅父索美塞特公爵(Duke of Somerset)是一位力主改革的人,因此掌权后便大事改革,请求国会将亨利的叛国法令《六条信仰原则》撤消,并准许平信徒在领圣餐时持杯而饮,他又要求国会准许圣品人员结婚,并制定新的崇拜仪式,要全国教会遵守。又由克蓝麦编订《公祷书》,给所有教会使用。 索美塞特公爵的改教本很顺利,可惜他不单要改革教会,也要改革当时的政治情况,他支持农民起来争取更多的权利,这真是贵族的大忌。在一次农民骚乱的事件中,贵族乘机将一切责任推在索美塞特公爵身上,他因此而失势。幸好继承他的人在改革教会的意愿上比他更积极。他从欧洲招揽一群重要的改教家到英国,为英国建立改教的基础。他们修改《公祷书》,并将基本信仰写成《四十二条信仰原则》。加尔文派的影响便由此时渗入英国的教会。可惜爱德华六世不久后逝世,整个情势因此改观。 爱德华死后,凯撒琳的女儿玛利登位,她没有忘记母亲和自己所受的屈辱,于是在登位后,便极力破坏改教运动,迫害改革派,并恢复天主教。她首先透过国会撤消爱德华改教的谕令,将改革派的主教全部撤职,代之以支持天主教的人。然而,此时改革派的势力已相当稳固,一时不容易对付。玛利复辟心切,便使用暴力,不少人在她的手下惨死,也有不少要逃到日内瓦和法兰福特。单在英国南部,便有三百位教牧人员殉道。克蓝麦和其它领袖也免不了杀身之祸,他们一行六人在牛津大学活生生被烧死。在此以前,克蓝麦曾被迫签署一份宣布放弃信仰、自承是异端的悔过书。但就在行刑时他表现出无比的勇气,要求先烧这只曾签署出卖基督的犯罪之手,最后在火焰中被焚烧至死。现在牛津市中心的一座殉道纪念碑便是纪念他们的。玛利的高压政策为她带来一称号,就是" 血腥玛利" (Bloody Mary )。幸好她在位不到六年便逝世,英国的改教事业才得以继续。 玛利去世,伊利沙白一世继位。她采取一种两面讨好的政策,既不想得罪改革派,也不想引起天主教的激烈反对。于是她虽然将爱德华的改革恢复,但却步步小心,并将一些比较激进的倾向除掉,她只强调两点,第一点是英王是英国教会的首领,第二点是全国教会崇拜时要用统一仪式,就是用公祷书。虽然她采取平稳的路线,但这时候另一新的因素出现了,就是玛利时代逃到欧洲的牧者重回英国,他们带着比较激进的改教思想,特别反对英王是英国教会的领袖,也强调个人的宗教自由。希望英国的教会也能够像欧洲的教会改革一样,清除一切天主教的传统。因此觉得保留天主教的传统仪式不伦不类,是不能接受的。他们提倡" 改革改教运动" ,同时也要求圣职人员生活严谨圣洁,并提高信徒的属灵素质,这些人使伊利沙白非常头痛,而英国教会也因此几乎分裂。我们时常听到的清教徒或分离主义,便是这时候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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