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这一个钟表匠的儿子,从民主政体的日内瓦走到封建专制主义之都巴黎,从下层人民中走进了法兰西思想界,象他这样一个身上带着尘土、经常衣食无着的流浪汉,和整个贵族上流社会当然是两个不同的世界,即使和同一营垒的其他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伏尔泰、狄德罗也有很大的不同。孟德斯鸠作为一个拥有自己的庄园、同时经营工商业的穿袍贵族,一生过着安逸的生活;伏尔泰本人就是一个大资产者,家有万贯之财,一直是在社会上层活动;狄德罗也是出身于富裕的家庭,他虽然也过过清贫的日子,毕竟没有卢梭那种直接来自社会底层的经历。卢梭当过学徒、仆人、伙计、随从,象乞丐一样进过收容所,只是在经过长期勤奋的自学和个人奋斗之后,才逐渐脱掉听差的号衣,成了音乐教师、秘书、职业作家。这就使他有条件把这个阶层的情绪、愿望和精神带进十八世纪的文学。他第一篇引起全法兰西瞩目的论文《论科学与艺术》(1750)中那种对封建文明一笔否定的勇气,那种敢于反对“人人尊敬的事物”的战斗精神和傲视传统观念的叛逆态度,不正反映了社会下层那种激烈的情绪?奠定了他在整个欧洲思想史上崇高地位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1775)和《民约论》(1762)对社会不平等和奴役的批判,对平等、自由的歌颂,对“主权在民”原则的宣传,不正体现了十八世纪平民阶层在政治上的要求和理想?他那使得“洛阳纸贵”的小说《新爱洛伊丝》又通过一个爱情悲剧为优秀的平民人物争基本人权,而带给他悲惨命运的《爱弥儿》则把平民劳动者当作人的理想。因此,当卢梭登上了十八世纪思想文化的历史舞台的时候,他也就填补了那个在历史上长期空着的平民思想家的席位。
《忏海录》就是这样一个激进的平民思想家与反动统治激烈冲突的结果。它是一个平民知识分子在封建专制压迫面前维护自己不仅是作为一个人、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普通人的人权和尊严的作品,是对统治阶级迫害和污蔑的反击。它首先使我们感到可贵的是,其中充满了平民的自信、自重和骄傲,总之,一种高昂的平民精神。
由于作者的经历,他有条件在这部自传里展示一个平民的世界,使我们看到十八世纪的女仆、听差、农民、小店主、下层知识分子以及卢梭自己的平民家族:钟表匠、技师、小资产阶级妇女。把这样多的平民形象带进十八世纪文学,在卢梭之前只有勒•萨日。但勒•萨日在《吉尔•布拉斯》中往往只是把这些人物当作不断蔓延的故事情节的一部分,限于描写他们的外部形象。卢梭在《忏悔录》中则完全不同,他所注重的是这些平民人物的思想感情、品质、人格和性格特点,虽然《忏悔录》对这些人物的形貌的描写是很不充分的,但却足以使读者了解十八世纪这个阶层的精神状况、道德水平、爱好与兴趣、愿望与追求。在这里,卢梭致力于发掘平民的精神境界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自然淳朴的人性、值得赞美的道德情操、出色的聪明才智和健康的生活趣味等等。他把他平民家庭中那亲切宁静的柔情描写得多么动人啊,使它在那冰冷无情的社会大海的背景上,象是一个始终召唤着他的温情之岛。他笔下的农民都是一些朴实的形象,特别是那个冒着被税吏发见后就会被逼得破产的拿出丰盛食物款待他的农民,表现了多么高贵的慷慨;他遇到的那个小店主是那么忠厚和富有同情心,竟允许一个素不相识的流浪者在他店里骗吃了一顿饭;他亲密的伙伴、华伦夫人的男仆阿奈不仅人格高尚,而且有广博的学识和出色的才干;此外,还有“善良的小伙子”平民乐师勒•麦特尔、他的少年流浪汉朋友“聪明的巴克勒”、可怜的女仆“和善、聪明和绝对诚实的”玛丽永,他们在那恶浊的社会环境里也都发散出了清新的气息,使卢梭对他们一直保持着美好的记忆。另一方面,卢梭又以不加掩饰的厌恶和鄙视追述了他所遇见的统治阶级和上流社会中的各种人物:“羹匙”贵族的后裔德•彭维尔先生“不是个有德的人”;首席法官西蒙先生是“一个不断向贵妇们献殷勤的小猴子”;教会人物几乎都有“伪善或厚颜无耻的丑态”,其中还有不少淫邪的色情狂;贵妇人的习气是轻浮和寡廉鲜耻,有的“名声很坏”;至于巴黎的权贵,无不道德沦丧、性情刁钻、伪善阴险。在卢梭的眼里,平民的世界远比上流社会来得高尚、优越。早在第一篇论文中,他就进行过这样的对比:“只有在庄稼人的粗布衣服下面,而不是在廷臣的绣金衣服下面,才能发现有力的身躯。装饰与德行是格格不入的,因为德行是灵魂的力量。”这种对“布衣”的崇尚,对权贵的贬责,在《忏悔录》里又有了再一次的发挥,他这样总结说:“为什么我年轻的时候遇到了这样多的好人,到我年纪大了的时候,好人就那样少了呢?是好人绝种了吗?不是的,这是由于我今天需要找好人的社会阶层已经不再是我当年遇到好人的那个社会阶层了。在一般平民中间,虽然只偶尔流露热情,但自然情感却是随时可以见到的。在上流社会中,则连这种自然情感也完全窒息了。他们在情感的幌子下,只受利益或虚荣心的支配。”卢梭自传中强烈的平民精神,使他在文学史上获得了他所独有的特色,法国人自己说得好:“没有一个作家象卢梭这样善于把穷人表现得卓越不凡。”
当然,《忏悔录》中那种平民的自信和骄傲,主要还是表现在卢梭对自我形象的描绘上。尽管卢梭受到了种种责难和攻击,但他深信在自己的“布衣”之下,比“廷臣的绣金衣服”下面更有“灵魂”和“力量”。在我们看来,实际上也的确如此。他在那个充满了虚荣的社会里,敢于公开表示自己对于下层、对于平民的深情,不以自己“低贱”的出身、不以他过去的贫寒困顿为耻,而宣布那是他的幸福年代,他把淳朴自然视为自己贫贱生活中最可宝贵的财富,他骄傲地展示自己生活中那些为高贵者的生活所不具有的健康的、闪光的东西以及他在贫贱生活中所获得、所保持着的那种精神上、节操上的丰采。
他热爱知识,有着令人敬佩的好学精神,他学习勤奋刻苦,表现出“难以置信的毅力”。在流浪中,他坚持不懈;疾病缠身时,他也没有中断;“死亡的逼近不但没有削弱我研究学问的兴趣,似乎反而更使我兴致勃勃地研究起学问来”。他为获得更多的知识,总是最大限度地利用他的时间,劳动的时候背诵,散步的时候构思。经过长期的努力,他在数学、天文学、历史、地理、哲学和音乐等各个领域积累了广博的学识,为自己创造了作为一个思想家、一个文化巨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他富有进取精神,学会了音乐基本理论,又进一步尝试作曲,读了伏尔泰的作品,又产生了“要学会用优雅的风格写文章的愿望”;他这样艰苦地攀登,终于达到当代文化的高峰。
他生活在充满虚荣和奢侈的社会环境中,却保持了清高的态度,把贫富置之度外,“一生中的任何时候,从没有过因为考虑贫富问题而令我心花怒放或忧心忡仲。”他比那些庸人高出许多倍,不爱慕荣华富贵,不追求显赫闻达,“在那一生难忘的坎坷不平和变化无常的遭遇中”,也“始终不变”。巴黎“一切真正富丽堂皇的情景”使他反感,他成名之后,也“不愿意在这个都市长久居住下去”,他之所以在这里居住了一个时期,“只不过是利用我的逗留来寻求怎样能够远离此地而生活下去的手段而已。”他在恶浊的社会环境中,虽不能完全做到出污泥而不染,但在关键的时刻,在重大的问题上,却难能可贵地表现出高尚的节操。他因为自己“人格高尚,决不想用卑鄙手段去发财”,而抛掉了当讼棍的前程,宫廷演出他的歌舞剧《乡村卜师》时邀他出席,他故意不修边幅以示怠慢,显出“布衣”的本色,国王要接见并赐给他年金,他为了洁身自好,保持人格独立而不去接受。
十八世纪贵族社会是一片淫靡之风,卢梭与那种寡廉鲜耻、耽于肉欲的享乐生活划清了界线。他把妇女当作一种美来加以赞赏,当作一种施以温情的对象,而不是玩弄和占有的对象。他对爱情也表示了全新的理解,他崇尚男女之间真诚深挚的情感,特别重视感情的高尚和纯洁,认为彼此之间的关系应该是这样的:“它不是基于情欲、性别、年龄、容貌,而是基于人之所以为人的那一切,除非死亡,就绝不能丧失的那一切”,也就是说,应该包含着人类一切美好高尚的东西。他在生活中追求的是一种深挚、持久、超乎功利和肉欲的柔情,有时甚至近乎天真无邪、纯洁透明,他恋爱的时候,感情丰富而热烈,同时又对对方保持着爱护、尊重和体贴。他与华伦夫人长期过着一种纯净的爱情生活,那种诚挚的性质在十八世纪的社会生活中是很难见到的。他与葛莱芬丽小姐和加蕾小姐的一段邂逅,是多么充满稚气而又散发出迷人的青春的气息!他与巴西勒太太之间的一段感情又是那样温馨而又洁净无瑕!他与年轻姑娘麦尔赛莱一道作了长途旅行,始终“坐怀不乱”。他有时也成为情欲的奴隶而逢场作戏,但不久就出于道德感而抛弃了这种游戏。
他与封建贵族阶级对奢侈豪华、繁文缛节的爱好完全相反,保持着健康的、美好的生活趣味。他热爱音乐,喜欢唱歌,抄乐谱既是他谋生的手段,也是他寄托精神之所在,举办音乐会,更是他生活中的乐趣。他对优美的曲调是那么动心,童年时听到的曲调清新的民间歌谣一直使他悠然神往,当他已经是一个“饱受焦虑和苦痛折磨”的老人,有时还“用颤巍巍的破嗓音哼着这些小调”,“怎么也不能一气唱到底而不被自己的眼泪打断”。他对绘画也有热烈的兴趣,“可以在画笔和铅笔之间一连呆上几个月不出门”。他还喜欢喂鸽养蜂,和这些有益的动物亲切地相处,喜欢在葡萄熟了的时候到田园里去分享农人收获的愉快。他是法国文学中最早对大自然表示深沉的热爱的作家。他到一处住下,就关心窗外是否有“一片田野的绿色”;逢到景色美丽的黎明,就赶快跑到野外去观看日出。他为了到洛桑去欣赏美丽的湖水,不惜绕道而行,即使旅费短缺。他也是最善于感受大自然之美的鉴赏家,优美的夜景就足以使他忘掉餐风宿露的困苦了。他是文学中徒步旅行的发明者,喜欢“在天朗气清的日子里,不慌不忙地在景色宜人的地方信步而行”,在这种旅行中享受着“田野的风光,接连不断的秀丽景色,清新的空气,由于步行而带来的良好食欲和饱满精神……”
卢梭在《忏悔录》的另一个稿本中,曾经批评了过去写自传的人“总是要把自己乔装打扮一番,名为自述,实为自赞,把自己写成他所希望的那样,而不是他实际上的那样”。十六世纪的大散文家蒙田在《随感集》中不就是这样吗?虽然也讲了自己的缺点,却把它们写得相当可爱。卢俊对蒙田颇不以为然,他针锋相对地提出了一个哲理性的警句:“没有可憎的缺点的人是没有的。”这既是他对人的一种看法,也是他对自己的一种认识。认识这一点并不太困难,但要公开承认自己也是“有可憎的缺点”,特别是敢于把这种“可憎的缺点”披露出来,却需要绝大的勇气。人贵有自知之明、严于解剖自己,至今不仍是一种令人敬佩的美德吗?显然,在卢梭之前,文学史上还没有出现过这样一个有勇气的作家,于是,卢梭以藐视前人的自豪,在《忏悔录》的第一段就这样宣布:“我现在要做一项既无先例、将来也不会有人仿效的艰巨工作。我要把一个人的真实面目赤裸裸地揭露在世人面前。这个人就是我。”
卢梭实践了他自己的这一诺言,他在《忏悔录》中的确以真诚坦率的态度讲述了他自己的全部生活和思想感情、性格人品的各个方面,“既没有隐瞒丝毫坏事,也没有增添任何好事,当时我是卑鄙龌龊的,就写我的卑鄙龌龊;当时我是善良忠厚、道德高尚的,就写我的善良忠厚和道德高尚”。他大胆地把自己不能见人的隐私公之于众,他承认自己在这种或那种情况下产生过一些卑劣的念头,甚至有过下流的行径。他说过谎,行过骗,调戏过妇女,偷过东西,甚至有偷窃的习惯。他以沉重的心情忏悔自己在一次偷窃后把罪过转嫁到女仆玛丽永的头上,造成了她的不幸,忏悔自己在关键时刻卑劣地抛弃了最需要他的朋友勒•麦特尔,忏悔自己为了混一口饭吃而背叛了自己的新教信仰,改奉了天主教。应该承认,《忏悔录》的坦率和真诚达到了令人想象不到的程度,这使它成了文学史上的一部奇书。在这里,作者的自我形象并不只是发射出理想的光辉,也不只是裹在意识形态的诗意里,而是呈现出了惊人的真实。在他身上,既有崇高优美,也有卑劣丑恶,既有坚强和力量,也有软弱和怯懦,既有朴实真诚,也有弄虚作假,既有精神和道德的美,也有某种市并无赖的习气。总之。这不是为了要享受历史的光荣而绘制出来的涂满了油彩的画像,而是一个活生生的复杂的个人。这个自我形象的复杂性就是《忏悔录》的复杂性,同时也是《忏悔录》另具一种价值的原因。这种价值不仅在于它写出了惊人的人性的真实,是历史上第一部这样真实的自传,提供了非常宝贵的、用卢梭自己的话来说,“可以作为关于人的研究——这门学问无疑尚有待于创建——的第一份参考材料;”而且它的价值还在于,作者之所以这样做,是有着深刻的思想动机和哲理作为指导的。
卢梭追求绝对的真实,把自己的缺点和过错完全暴露出来,最直接的动机和意图,显然是要阐述他那著名的哲理:人性本善,但罪恶的社会环境却使人变坏。他现身说法,讲述自己“本性善良”、家庭环境充满柔情,古代历史人物又给了他崇高的思想,“我本来可以听从自己的性格,在我的宗教、我的故乡、我的家庭、我的朋友间,在我所喜爱的工作中,在称心如意的交际中,平平静静、安安逸逸地度过自己的一生。我将会成为善良的基督教徒、善良的公民、善良的家长、善良的朋友、善良的劳动者。”但社会环境的恶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不平等,却使他也受到了沾染,以至在这写自传的晚年还有那么多揪心的悔恨。然而,金钱的作用却又使他不得不把金钱看作“是保持自由的一种工具”,使他“害怕囊空如洗”,这就在他身上造成了这样一种矛盾的习性:“对金钱的极端吝惜与无比鄙视兼而有之”。因此,他也曾“偷过七个利物尔零十个苏”,并且在钱财方面不时起过一些卑劣的念头,如眼见华伦夫人挥霍浪费、有破产的危险,他就想偷偷摸摸建立起自己的“小金库”,但一看无济于事,就改变做法,“好像一只从屠宰场出来的狗,既然保不住那块肉,就不如叼走我自己的那一分。”从这些叙述里,除了可以看到典型卢梭式的严酷无情的自我剖析外,就是非常出色的关于社会环境与人性恶的互相关系的辩证法的思想了。在这里,自我批评和忏悔导向了对社会的谴责和控诉,对人性恶的挖掘转化成了严肃的社会批判。正因为这种批判是结合着卢梭自己痛切的经验和体会,所以也就更为深刻有力,它与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对于财产不平等、社会政治不平等的批判完全一脉相承,这一部论著以其杰出的思想曾被恩格斯誉为“辩证法的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