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公务礼仪
作者:金正昆,孙燕 整理日期:2014-08-18 16:56:12
公务交往,自有一定之规可循。而在公务交往之初,最受到关注的就是会面的礼仪规范。本书从会面礼仪、聚会礼仪、交往礼仪、出行礼仪、餐饮礼仪这五个大的方面,来解析公务交往的礼仪细节。 作者简介: 金正昆,浙江省东阳人。知名礼仪与公共关系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外交学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民航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等多所院校兼职教授。目前主要从事外交学、礼仪学、传播学与公共关系学研究。 目录: 第一章会面礼仪 第一节称呼 第二节介绍 第三节行礼 第四节交谈 第五节举止 第六节仪表 第二章聚会礼仪 第一节会议 第二节仪式 第三节拜访 第四节运动 第三章交往礼仪 第一节公文 第二节电话第一章会面礼仪 第一节称呼 第二节介绍 第三节行礼 第四节交谈 第五节举止 第六节仪表 第二章聚会礼仪 第一节会议 第二节仪式 第三节拜访 第四节运动 第三章交往礼仪 第一节公文 第二节电话 第三节书信 第四节名片 第五节题字 第六节馈赠 第四章出行礼仪 第一节徒步 第二节行车 第三节乘机 第四节媒体 第五节外事 第五章餐饮礼仪 第一节中餐 第二节西餐 第三节自助 第四节饮茶 第五节咖啡 第六节酒水 后记第一节称呼 称呼,指的是人们在日常交往中所采用的称谓语。在公务交往中,选择正确、适当的称呼,反映着自身的教养、对对方尊敬的程度,甚至还体现着双方关系发展所达到的程度和社会的风尚,因此绝不能疏忽大意,随便乱用。 根据礼仪规范,选择正确、适当的称呼,有三点务必注意:其一,要合乎常规。其二,要照顾习惯。其三,要入乡随俗。与此同时,还应对生活中的称呼、工作中的称呼、国际交往中的称呼、称呼的禁忌等细心掌握,认真区别。 一、生活中的称呼 在日常生活中,称呼应当亲切、自然、准确、合理,切切不可肆意为之。 (一)对亲属的称呼 人们对亲属的称呼,往往有常规与特例之分。 1.常规 亲属,即与本人直接或间接拥有血缘关系者。在日常生活中,对亲属的称呼 业已约定俗成,人所共知。例如,父亲的父亲应称为“祖父”,父亲的祖父应称为“曾祖父”,姑、舅之子应称为“表兄”、“表弟”,叔、伯之子应称为“堂兄”、“堂弟”,大家对此都不会搞错。 对亲属的称呼,有时讲究亲切,并不一定非常标准。例如,儿媳对公公、婆婆,女婿对岳父、岳母,皆可以“爸爸”、“妈妈”相称。这样做,主要是意在表示自己与对方完全“不见外”。 2.特例 面对外人,对亲属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谦称或敬称。对本人的亲属,应采用谦称。称辈分或年龄高于自己的亲属,可在其称呼前加“家”字,如“家父”称辈分或年龄低于自己的亲属,可在其称呼前加“舍”字,如“舍弟”。称自己的子女,则可在其称呼前加“小”字,如“小婿”。 对他人的亲属,应采用敬称。对其长辈,宜在称呼之前加“尊”字,如“尊兄”。对其平辈或晚辈,宜在称呼之前加“贤”字,如“贤侄”。若在其亲属的称呼前加“令”字,一般可不分辈分与长幼,如“令堂”、“令郎”对待比自己辈分低、年纪小的亲属,可以直呼其名,使用其爱称、小名,或是在其名字之前加上“小”字相称,如“娜娜”、“小刚”等等。但对比自己辈分高、年纪大的亲属,则不宜如此。 (二)对朋友、熟人的称呼 对朋友、熟人的称呼,既要亲切、友好,又要不失敬意。以下几种皆可采用。 1.敬称 对任何朋友、熟人,都可以人称代词相称。对长辈、平辈,可称其为“您”;对待晚辈,则可称为“你”。以“您”称呼他人,是为了表示自己的恭敬之意。 对于有身份者、年纪长者,可以“先生”相称。其前还可以冠以姓氏,如“王先生”。 对文艺界、教育界人士,以及有成就者、有身份者,均可称之为“老师”。在其前,也可加上姓氏,如“赵老师”。 对德高望重的年长者、资深者,可称之为“公”或“老”。其具体做法是将姓氏冠以“公”之前,如“沈公”。将姓氏冠以“老”之前,如“程老”。若被尊称者名字为双音,则还可将其双名中的头一个字加在“老”之前,如可称马叙伦先生为“叙老”。 2.姓名类称呼 平辈的朋友、熟人,均可彼此之间以姓名相称。例如,“梁飞虎”、“杨一奇”。长辈对晚辈也可以这么做,但晚辈对长辈却不可如此这般。为了表示亲切,可以在被称呼者的姓前分别加上“老”、“大”或“小”字相称,而免称其名。例如,对年长于己者,可称“老刘”、“大孙”,对年幼于己者,可称“小高”对同性的朋友、熟人,若关系极为亲密,可以不称其姓,而直呼其名,如“胜南”、“家伟”。对于异性,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区分。如家人、恋人或配偶可以称“徐嫣然”为“嫣然”,而关系一般的异性朋友则不宜如此称呼。 3.亲密性称呼 对邻居、至交,有时可采用“大妈”、“大叔”、“阿姨”等类似血缘关系的称呼,这种称呼,会令人感到信任、亲切。在这类称呼前,也可以加上姓氏。例如:“翟大哥”、“马大姐”,等等。 (三)普通人的称呼在现实生活中,对一面之交、关系普通的交往对象,可酌情采取下列方法称呼。 第一,以“同志”相称。 第二,以“先生”、“女士”、“小姐”、“夫人”、“太太”相称。 第三,以其职务、职称相称。 第四,入乡随俗,采用对方所能理解并接受的称呼相称。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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