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第一次大选前写过一个自传,介绍自己的长相、生平等。后续部分是他的演讲和信件精选,林肯一生所涵盖的内容皆被提及。可以说用他自己的话来诠释他自己的一生和他在任期间的美国政治。 从演讲和信件中能够感受到他在内战时期所表现出来的政治家风范,他勇于采纳反对派的不同意见,愿意倾听人民的声音,顾全大局,始终为了联邦的统一而战。 作者简介: 亚伯拉罕·林肯 第十六届美国总统(1861.3.4-1865.4.15) 美国政治家、思想家。 1861年,美国爆发内战,史称南北战争,林肯坚决反对国家分裂。他废除了叛乱各州的奴隶制度,颁布了《宅地法》、《解放黑人奴隶宣言》。 内战结束后不久,林肯遇刺身亡,是第一位遭遇刺杀的美国总统,也是首位共和党籍总统,曾位列最伟大总统排名第一位。也是当今评出的最有作为的总统之一。 目录: 亚伯拉罕·林肯自述对道格拉斯法官的回应(一)(节选) 对道格拉斯法官的回应(二) 关于演讲的笔记 对道格拉斯法官的回应(三)(节选) 最后一次大辩论(节选) 人民主权的真正意义(节选) “黑人共和党人”有何目的?(节选) 保守主义(一)(节选) 保守主义(二) 局势的多变性 进口关税的征收原则(节选) 记忆中的新泽西州人民(节选) 在费城独立厅的演讲 第一次就职演讲 林肯致国会特别会议的首次咨文(节选) 时刻警惕独裁专制 选取最优作战计划(节选) 认清时代的标志(节选) 解放奴隶需要逐步推行 不能轻易发动战争(一) 不能轻易发动战争(二) 尚未到解放黑奴的时候 选择联合而不是分裂 《解放奴隶宣言》 给一位将军的感谢信 写给妻子的一封信 给《麦克白》作者的一封信 撤销宣言对联邦发展毫无益处 一颗感恩的心 在葛底斯堡国家公墓落成典礼上的演说 《解放奴隶宣言》经受住了考验(节选) 黑人也应该拥有选举权 受上帝庇佑的美国妇女 我生来就反对奴隶制度 对“自由”一词的不同理解(节选) 我们战斗是为了什么? 再一次当选总统 致一位英雄的母亲 第二次就职演讲 最后一次公开演讲(节选) 附录一些和林肯有关的事情前言林肯究竟有哪些地方值得我们学习? 美国人应该感谢林肯,他的一系列英明之举足以说明问题。如果没有林肯,何来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林肯当初的一系列举措也被历史雄辩地证明是正确的,当今资本主义世界中最民主的国家是美国。当前,美国中期选举已经结束,相信很多国人都和我一样,在这个时候想起了林肯。但是我要说的是,在奴隶制废除的这个问题上,中国人没有必要像美国人那样崇拜他。主要原因如下:根据研究表明,俄罗斯的农奴制属于奴隶制的一种形式。一直到l9世纪中叶,这种奴隶制还存在着。亚历山大二世1855年即位后,在面临克里米亚战争的失败和农民运动高潮的时候,为了挽救封建统治,防止革命爆发,他不得不进行改革。1861年3月3日(俄历2月19日),亚历山大二世正式签署了《废除农奴制的特别宣言》。《废除农奴制的特别宣言》规定:农奴在法律上成为“自由人”,地主不能对农奴进行买卖,也不能对农奴的生活进行干涉。 细心的人不难发现,俄罗斯废除农奴制要比美国早了一年半的时间。林肯在1862年9月发布著名的《解放奴隶宣言》,宣布废除奴隶制。最终使奴隶制崩溃的标志是1864年6月以北方胜利而宣告结束的南北战争。 由此看来,美国废除奴隶制的确没什么值得自豪的地方。如果拿林肯废除奴隶制和中国作比较,就更不值得一提了。有关中国奴隶制存在的时间,总的来说有两种说法:主林肯究竟有哪些地方值得我们学习? 美国人应该感谢林肯,他的一系列英明之举足以说明问题。如果没有林肯,何来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林肯当初的一系列举措也被历史雄辩地证明是正确的,当今资本主义世界中最民主的国家是美国。当前,美国中期选举已经结束,相信很多国人都和我一样,在这个时候想起了林肯。但是我要说的是,在奴隶制废除的这个问题上,中国人没有必要像美国人那样崇拜他。主要原因如下:根据研究表明,俄罗斯的农奴制属于奴隶制的一种形式。一直到l9世纪中叶,这种奴隶制还存在着。亚历山大二世1855年即位后,在面临克里米亚战争的失败和农民运动高潮的时候,为了挽救封建统治,防止革命爆发,他不得不进行改革。1861年3月3日(俄历2月19日),亚历山大二世正式签署了《废除农奴制的特别宣言》。《废除农奴制的特别宣言》规定:农奴在法律上成为“自由人”,地主不能对农奴进行买卖,也不能对农奴的生活进行干涉。 细心的人不难发现,俄罗斯废除农奴制要比美国早了一年半的时间。林肯在1862年9月发布著名的《解放奴隶宣言》,宣布废除奴隶制。最终使奴隶制崩溃的标志是1864年6月以北方胜利而宣告结束的南北战争。 由此看来,美国废除奴隶制的确没什么值得自豪的地方。如果拿林肯废除奴隶制和中国作比较,就更不值得一提了。有关中国奴隶制存在的时间,总的来说有两种说法:主流说法是认为在春秋战国之交(公元前5世纪);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是在公元前11世纪,也就是周朝以前。不管是哪种说法,至少2500年以前,中国奴隶制就已经消亡了。 问题是,我们今天怀念林肯,林肯到底有哪些地方值得我们学习?在林肯的成长历程中,我们可以慢慢去挖掘、去发现。 有时候,贫穷是最好的营养剂。林肯小时候家里很穷,父亲也没有什么本事,赚的钱只够他自己用,而且也不擅理财。林肯常常饿肚子,穿的衣服都是母亲用荆棘作针缝制的,连最基本的温暖都无法保证,更不要说什么美观了。林肯是在一间茅草屋里出生的,父母亲都很贫穷,压根就是生得起养不起,和“富二代”相比有着天壤之别。所有的这一切决定了这孩子提早懂事是必然的。林肯生命中最早的十四年都是在印第安纳州荒凉、与世隔绝的农场中度过的,这十四年里,他每天都在重复着同样的劳动,但从来没有甘心过。每当镇上的法院开庭时,林肯常常步行十五英里(1英里约为1.609千米)去法院倾听律师们的辩论,在田间劳作的时候,就模仿他们的演说。每当这时,包工头就会抱怨说他太懒了。是的,林肯的父亲只教会了他如何劳作,却从来没有教过他热爱农作。林肯和父亲之间产生了隔阂,因为他一直讲笑话和发表演说,而被父亲重重地打了一巴掌。在父亲年迈的时候,林肯尽管在经济上给父亲以关怀和支持,但是最终不愿见父亲最后一面。就这样,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事实证明,林肯坚持“田间脱口秀”是正确的,林肯以后的绝好口才也是得益于此。 一个人可以没有很高的学历,但是绝对不能不会学习。长期在田间的枯燥劳作让林肯对学习产生了浓厚兴趣,虽然他在十五岁的时候才刚学会二十六个字母,只能勉强阅读只言片语的文字,但他很努力,在木板上用炭棒书写,在木面墙体上计算,当整个墙面密密麻麻地填满数字和字母时,他就用刀子把它们刮掉,再重新书写。他还借过一本算术书,把内容抄在纸上之后用麻绳将其装订起来。他喜欢对某些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甚至还写过书稿和散文,让邻居威廉·伍德阅读之后进行评判。 对写作的热爱延伸到无尽的阅读,阅读为林肯开启了一个以前从来没有梦想过的世界,给予了他前所未有的新鲜视野。继母曾经收藏的《圣经》《伊索寓言》《鲁滨逊漂流记》《天路历程》和《水手辛巴德》都成了无价之宝,《圣经》和《伊索寓言》被他放在伸手就可以拿到的地方,以便随时阅读,这两本书对林肯的为人处世、谈话策略以及辩论风格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斯科特教程》不仅指导他发表公众演说的方法,并且还让他领略了古罗马雄辩家西塞罗和古希腊学者狄摩西尼的著名演说。后来林肯用羽毛蘸上野果汁,在木板上抄写他们的那些自己喜爱的词句,直到能背诵出来为止。 林肯一共经历了长达二十二年的农场生活,人一生当中最重要的二十二年,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二十二年。他是如何去平静那颗不甘寂寞的心已经无从考证,我不得不对他超乎常人的淡定表示佩服,也许正是这段漫长岁月的韬光养晦,才让他满腹经纶、才华横溢。后来在“黑鹰战争”爆发的时候,他被选为志愿兵的连长,此后所取得的任何成就都不如这次的成功带给他的快乐来得多。贫穷并不是罪,不可饶恕的是那些甘于贫穷而不去想办法改变的人。一个人的人生最终是要靠自己走的,是创造历史、改变历史,还是在历史中淹没,只有自己才能决定。你也可以选择抱怨,指责没人帮助你,为你指点迷津,但是人生的过程就是这么奇妙,在困境中不服气、不服输的执拗劲儿谁也无法给予。人虽然不能选择出身,但可以改变命运,在这个五彩斑斓的尘世中,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林肯的可敬还表现在他知道“家不和则国不立”,林肯在许多年前就说:“要么黑,要么白,要么反对奴隶制的人制止奴隶制进一步扩大,要么支持奴隶制的人进一步推动奴隶制的发展,就像我不希望家庭垮掉一样,我也不希望联邦解体。”他深知,任何一个黑人都是国家的一分子,任何一个黑人都应该拥有《独立宣言》中列举的所有天赋权利——生命、自由和追求自由的权利。即便是黑人并不能与白人完全平等,但是,在不需得到任何人的批准而吃自己劳动赚来的面包这个方面,他们与所有活着的人都是平等的。这是多么纯粹的人道主义,所有拥有这样思想的人,哪怕是普通人都是可爱的。 林肯的心中一直存有一套真正的人民主权论:每个人对自身以及仅仅与其自身相关的一切事物都可以完全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理。这个原则在政府方面的运用就是:全国政府应该负责任地对它职责范围的一切事务进行处理,地方政府应该可以完全根据自己的意愿对仅仅与其自身相关的一切事务进行处理。我们希望这一纯粹的人民主权论能够在历史的长河中得到永久肯定。 总之,林肯在政治上捍卫《独立宣言》,人道地看待黑人的人权,以及他对美国人民的责任感、对国家统一意义的清醒认识,都充分地说明了他对政治极其敏锐,对美好人性的无限向往。 你会在林肯身上发现,谦卑是心底里民主思想的由衷迸发。在林肯的内心深处,民主的印记是牢不可灭的。有一件小事,可以将他的性格完全展现出来。弗兰克·卡朋特(一位画家)的巨幅油画展览了两天,到了快结束的时候,参观的人群挤满了白宫东翼的房间。第二天傍晚,“黑马骑兵”护卫队和往常一样开到了门廊,准备送总统离开白宫去“退伍军人之家”,总统将会在那儿度过仲夏夜。马车在外面等,弗兰克就一直在找总统,想跟他告个别,很快,弗兰克就看到他在门廊和陆军部大门之间的地方站着,斜倚在铁栏杆上——一只胳膊搭在栏杆上,一只脚踩在栏杆下的石座上。不难看出,他是在去陆军部的路上被一个普通人给拦住的,这个人非常胆怯地将他难以处理的麻烦事向他描述了一遍。弗兰克边等边悠闲地走到总统身边。总统对这个人说的话很少,但却很专注地观察了他的面部表情。那个人说完以后,总统先生对他说:“你有空白卡片吗?”这个人翻了翻他的口袋之后并没有找到,一位站在附近的先生走过来说:“这儿有一张,总统先生。”这时候,好几个人也聚集了过来。林肯拿着这张卡片和一支铅笔,就在石座上坐了下来,石座比路面高不了五六英寸(1英寸=2.54厘米),看起来就像是坐在路面上一样。他将一道命令写在了卡片上,并让相关人员“解决这个人的问题”。弗兰克观察到,他在写这道命令的时候,好几个人走过人行道,相视而笑,他们是在嘲笑一个国家首脑怎么可以这么没有尊严。然而,总统对于这一点像是完全没有意识到一样,既没意识到他的行为有何不妥,也没意识到他引起了别人的注意。对弗兰克来说,这不仅是一幅展现此人善良天性的动人图画,而且还展现了他内在崇高的品格,最好的例证并不是因为他打破陈规,而是当他为了确保一位共和国的公民能够获得公正而真诚地给予他帮助时,他都完全没有意识到礼仪或者尊严已经被他打破了。 林肯生平的一些轶事在本书的最后部分有描写,透过这些或长或短的故事,你就会感觉到他的简朴、宽容、坚强和自信,充满极大的人格魅力。伟大的哲人马克思评价他,这是一个不会被困难所吓倒、不会为成功所迷惑的人;他向自己的伟大目标不屈不挠地迈进,但从不会轻举妄动;他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从不倒退。总之,这是一位达到了伟大境界而还在保持自己优良品质的罕有人物。这位出类拔萃、道德高尚的人竟然是那样谦虚,以至于只有在他成为殉难者倒下去之后,全世界才发现他是一位英雄。身正不怕影子斜 1809年2月12日,我出生在肯塔基州的哈丁县。我的父母都生于弗吉尼亚州,一个并不显赫的二等家庭,或许我该这么说才对。母亲在我十岁那年就病故了,她的娘家姓汉克斯,娘家人中有一部分人现在定居在亚当斯县,在伊利诺伊州的梅肯县也有一部分人定居。大约在1781年,我的祖父亚伯拉罕·林肯从弗吉尼亚州迁移到了肯塔基州,一两年之后,他死于印第安人之手,不是在捕杀中,而是在森林中开荒时遭到了暗算。 我祖父去世的时候,我父亲才刚满六岁,所以他一直到成年都没受过什么教育。我七岁那年,父亲从肯塔基州迁移到了印第安纳州。我们大约是在印第安纳州加入联邦的时候到达新居的,那是一片荒野地带,森林里有许多野熊和其他的野兽。我就是在那种环境下长大成人的。当地有几所所谓的学校,只要一个人会读、写、算就有资格当教师。如果有个懂得拉丁文的异乡人碰巧暂时和我们是邻居,那么他就会被乡邻们看作是个奇才。那里绝对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激起人们想要去接受教育的愿望。 理所当然地,成年以后我知识极其贫乏,我可以读、写、算,但也仅此而已。后来我没有再去上过学。靠着这点教育的根底,我至今所具有的浅薄知识都是迫于需要而慢慢积累起来的。 我从小就开始干农活,二十一岁那年,我来到了伊利诺伊州,在纽塞勒姆逗留了一年,在一家商铺里当伙计。后来爆发了黑鹰战争,我被选为志愿兵的连长,这次的成功带给我的快乐比以后我所取得的任何成就都要强烈。同年(1832年)我参加竞选州议员,但最终落败了——这是我有生以来唯一一次被人民排斥。在第二次以及随后三次的每两年一届的竞选之中,我都当选为州议员,后来我不再做候选人了。在担任州议员期间,我对法律进行了研修,到斯普林菲尔德做起了律师。1846年,我当选为众议院议员,届满后我没有寻求连选连任。从1849年到1854年,我更加专心地从事律师业务。但是《密苏里妥协案》的撤销重新唤起了我对政治的热情。从那之后,我的经历已为人熟知。 如果必须要对我的容貌进行描述的话,我认为可以这样说:我的身高差不多有六英尺四英寸(约一米九),体态削瘦,一百八十磅(约八十公斤)是我的平常体重,浅黑的皮肤,又粗又黑的头发,灰色的眼睛,身上没有任何疤痕或烙印。 林肯回忆录 1859年12月20日,林肯在杰西·W.费尔的请求下,在犹豫了一段时间之后,给他写了一封信,对自己早期的人生历程进行了简要的描述。费尔将这份手稿的抄本,以及有关林肯的其他一些政治活动经历的资料寄给了他在宾夕法尼亚州切斯特县的一位友人——约瑟夫·H.刘易斯。刘易斯利用这些原始资料,编写成一份林肯回忆录,1860年6月,全国多家报纸刊载了这篇文章,详见下文:1809年2月12日,亚伯拉罕·林肯生于肯塔基的哈丁,就是现在成立不久的拉鲁县。他的父亲托马斯以及祖父亚伯拉罕都生于弗吉尼亚的罗金汉姆县,其先辈则是宾夕法尼亚的柏克县人。他的家世追溯到此就止步了。他的家族在最初的阶段是属于贵格教派的,不过后来渐渐地将贵格教友们的那些特殊习俗摒弃了。他的祖父亚伯拉罕共有四个兄弟——艾萨克、雅各布、约翰和托马斯。据目前所知,雅各布和约翰的子孙仍然在弗吉尼亚定居。艾萨克迁徙到了弗吉尼亚、北卡罗来纳和田纳西交界的某处,他的后人如今还在那个地方。托马斯去了肯塔基,许多年以后他就在那边去世了,他的后人则移民到了密苏里。本传主人公的祖父亚伯拉罕移民来到了肯塔基,大约在1784年的时候遭到印第安人的杀害。他遗留下一个孀妻和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大儿子莫迪凯定居在肯塔基,直到晚年才迁移到了伊利诺伊州的汉考克县,搬到新居以后没过多长时间就去世了。如今,他的几个后人仍然在那里居住。二儿子乔赛亚很早的时候就迁居到了蓝河之滨(如今位于印第安纳州哈里森县境内的某处),但很久都没有他和家人的音讯了。大女儿玛丽嫁给了拉尔夫·克鲁姆,她的一些后代现在依然在肯塔基的布雷肯里奇县定居。二女儿南希嫁给了威廉·布伦菲尔德,没有听说过她家人迁出了肯塔基的消息,但是也一直没有她及家人的音讯。最小的儿子托马斯,也就是本传主人公的父亲,由于他的父亲很早就去世了,母亲带着儿女们生活得非常艰难,从小托马斯就四处给人打工,直到长大成人也没有接受过一天教育。他除了能把自己的姓名勉强写下来之外,就不能再多写一个字了。成人之前,他在位于霍尔斯梯因河的支流瓦塔加河畔的叔叔艾萨克家做过一年小帮工,后来又回到了肯塔基生活。二十八岁的他在1806年和南希·汉克斯——主人公的母亲结婚了。南希出生于弗吉尼亚,她的同姓和异姓的亲戚,现在都定居在伊利诺伊州的柯尔斯、梅肯和亚当斯等地,在依阿华也有一些人定居。主人公有一个姐姐,在她成年以后结婚了,但是她在许多年前就已经过世了,也没留下一男半女。他曾经也有一个弟弟,但在幼年时期就夭亡了。在他离开肯塔基之前,他和姐姐曾经两次被送到初级小学去接受短期教育,扎卡莱亚·瑞尼是学校的第一个主管人,凯莱布·黑兹尔是学校的第二个主管人。 这时候,林肯家在从肯塔基巴赫镇通往田纳西的纳什维尔的公路旁的克诺布河畔定居,那个地方的地址是在罗林河汉的阿瑟顿渡口以南或西南方向3~3.5英里处。1816年的秋天,在林肯将满八岁的时候,他从那地方迁移到了现在的印第安纳的斯宾塞县。这次迁移有一部分是因为奴隶制的问题,但他们在肯塔基遇到了地契纠纷是主要的原因。他们定居在一片原始森林里,砍掉多余的树木成了他们的第一个任务。虽说林肯那时候的年纪比较小,但个头却很大,他也跟着父亲抡起了斧子,从八岁开始一直到二十二岁,这件最有用处的工具常常握在他的手里——只是在耕种和收割的季节用得不多。在这儿,小小年纪的林肯就开始狩猎,但他的狩猎技艺一直没有太大的长进(在他将要满八岁的时候,有一天他父亲外出了,一群野火鸡来到了新搭建起的木房外,林肯站在房内,端起猎枪从木板间隙中朝外开火,立即就把一只火鸡打死了。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向更大的猎物扣动过扳机)。他的母亲在1818年去世了,一年之后,他的父亲与寡妇萨利·约翰逊太太在肯塔基的伊莉莎白镇结婚,她带来了与前夫生育的三个孩子。对于林肯来说,她真的是一个心地善良而又和蔼可亲的母亲,她现在还居住在伊利诺伊的柯尔斯县。这次再婚她没生孩子。一直到1830年他与父亲都居住在印第安纳的那个老地方。林肯就是在那里断断续续地读了一段时间的初级小学,学校的主管人先后是安德鲁·克劳福德·斯温尼和阿泽尔·W.多西。他不记得是否还有其他人。多西先生现在在伊利诺伊的休勒县居住。如今林肯回想起来,他上学的时间总共加起来还不到一年。他从来没有进过大学的课堂;在他获得律师证书以前,甚至连一所学校或学院的校门都没有踏进过,他的知识全都是靠自学得来的。和父亲的分别是在他二十三岁的时候,也是从这个时候起他才开始学习英语语法,虽然说学得不是太透彻,但毕竟达到了能说会写的地步,他研读并几乎完全学会了欧几里德的六卷著作,后来他当上了国会议员。他一直对自己没有受过什么学校教育而感到遗憾,因此总是尽可能地加以弥补。他曾在十岁那年被马踢伤,那个时候他差点被踢死。十九岁那年,他仍住在印第安纳,那年他第一次驾着一条平底船到达了新奥尔良,当时他只是一个雇工,和船主的儿子在没有其他帮手的情况下,圆满完成了任务。据说是因为船上所载货物的特性的缘故,所以他俩必须在休格海岸沿途停靠做些交易。一天晚上,他们遭到企图杀人抢劫的七个黑人的袭击,在一场混战中,他俩受了点伤,但最后还是把这些黑人从船上赶跑了,随即“解缆”“起锚”,离开了那里。 1830年3月1日——林肯刚满二十一岁,他父亲和继母一家人离开了印第安纳的故居,靠几头牛拉着几辆车,林肯赶着其中的一辆牛车,他们搬迁到了伊利诺伊。当月他们便到达了梅肯县,并在那里停留下来。一家人在草原和大森林交界处的一个地方定居下来,这个地方位于桑格蒙河北岸,距离迪凯特以西大约有10英里远。他们在这里搭建了一座木屋,又劈砍了足够多的木条,修建了一圈围住十英亩地的栅栏。此后,在那块地上开荒并种上了玉米,当年就有了收成。人们如今还常常提起那些围住十英亩地的栅栏木条,其实它们远远不止是林肯所劈砍的第一批木条或者是唯一劈砍的木条。 继母的两个女儿和女婿全家也在梅肯县的另一处暂居下来。那年的秋季,所有人都受到了疟疾和热病的痛苦折磨,他们以前从来没有染上过这类疾病,感到实在难以忍受下去,于是决定离开梅肯县。但是,那年冬天的那场“大雪”使得他们只能待在原地不动。在那个冬季,林肯与他继母的儿子约翰·D.约翰斯顿以及仍住在梅肯县的约翰·汉克斯(生母南希·汉克斯的堂弟),他们三人受雇于一个名叫丹顿·奥法特的雇主,将一条平底船从伊利诺伊的比尔伊镇驾到新奥尔良去;为了干这个活儿,他们必须大雪一停,就赶到伊利诺伊的斯普林菲尔德去与奥法特会合。1831年3月1日,大雪才停,当时梅肯县的许多地方水涝严重,已经不可能从旱路前往了;于是,他们买下了一条很大的独木舟,乘着独木舟沿着桑格蒙河顺流而下,林肯第一次以这种方式进入了桑格蒙县。他们在斯普林菲尔德找到了奥法特,却没有想到他无法在比尔斯镇弄到一条船。这么一来,他们只好给他做长工,每人每个月的工钱是十二美元;他们将原木从树林里搬出来,运到古老的桑格蒙县城的桑格蒙河上建造一条船,造船的地点在斯普林菲尔德西北边大约7英里的地方,等船造好后他们就驾着它前往新奥尔良,工钱大致上还是依照原来的约定支付。在驾船的途中发生了“缝上猪眼”的闹剧。奥法特购买了三十多头大肥猪,可是没有办法把它们从卖主那儿赶到船上去。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把猪的眼睛缝起来,这样就可以随意将它们赶到任何地方了。说做就做,他马上叫他的雇工——包括林肯在内,大家一块动手,很快就缝完了。可是肥猪们因为眼睛瞎了而看不见路,有的跌到水沟里,有的跌到田地里,根本没有办法往前走。他们只好将一头头肥猪捆起来抬到车上然后再运到船上去。卖猪的地方离桑格蒙河并不远,现在该地属于米拉德县。 在这次跑船期间,他们结识了以前完全不认识的奥法特,他很喜欢林肯,认为林肯能派上用场,因此与林肯签订了契约,正式雇用他做自己的工人。等到他从新奥尔良回来之后,他叫林肯去自己在纽塞勒姆村开设的店铺和磨坊里做伙计,纽塞勒姆村原来属于桑格蒙县,现在属于米拉德县。而汉克斯并没有去新奥尔良,他带着一家老小,一旦回到家里再出远门就非常困难了,现在已经从圣路易回来了。他就是如今在迪凯特卖“栅栏木条”的那个约翰·汉克斯,林肯的父亲带着他的一家人,以及两个女儿女婿全家,按照之前作好的决定,从梅肯县移居到了科尔斯县。林肯继母的儿子约翰斯顿也回到了他们身边。就像上文所提到的那样,这是林肯有生以来第一次独自一个人在纽塞勒姆没有期限地停留下来——那是在1831年的7月。很快,林肯在这个地方结识了许多朋友。不到一年,奥法特的生意出现了下滑的趋势,到1832年黑鹰战争爆发的时候,已经快要倒闭了。林肯加入了一个围剿“黑鹰”的志愿兵连队,竟然被选为连长,而这是他完全没有想到的。他说以前自己在生活中无所作为,这次能当选为连长让他十分高兴。他服役近三个月,出征过,在行军途中吃过很多苦,但一次仗也没有打过。他现在在依阿华还拥有一块因为服兵役而分得的土地。等到退伍回来后,林肯觉得自己在乡邻中很有人缘,当年便参加了州议员竞选,结果却落选了——但是在他自己所属的选区,他获得的赞成票有二百七十七张,仅有七张反对票。后来他坚定地支持克莱竞选总统,结果也失败了。那年秋季,他所属的选区以一百一十五票的多数票赞成杰克逊将军当选,克莱先生落选。这是林肯唯一的一次被人民直选投票所击败。他当时一贫如洗,又没有工作,但他很想和那些对他慷慨相助的朋友们待在一起,再说他的确走投无路了。他苦苦思索,自己到底该何去何从,他曾经想去学习打铁技艺,又想去学习法律,但又觉得自己没有受过几天教育,要学好法律很难。不久,机缘巧合,有个人主动提出愿将自己的一批陈货让林肯和另外一个像他一样贫穷的人赊销。他们便开店做生意,但是,除了债务越积越多之外,他们一无所获。后来,林肯被任命为纽塞勒姆的邮务员——这是个无关紧要的职位,所以他的政治观点并未招来任何对他担当这个职务的异议。那家商店最后还是倒闭了。桑格蒙县的土地测量员建议林肯为他所在地区代为负责一部分测量工作。他接受了这个工作,买了一个指南针和一副测链,在研读了一点弗林特和吉布森有关测量的著作之后,便开始做起了这份工作。这份工作能使他得以温饱,让灵魂和肉体仍融为一体。在1834年选举来到的时候,他以一个候选人所能得到的最高票数当选为州议员。律师出身的约翰·T.斯图亚特当选为市长。在竞选游说期间,他和林肯进行过一次私下交谈,鼓励林肯去学习法律。林肯当选以后,从斯图亚特那里借了很多书,带回家认真阅读。他在没有人可以探讨的情况下刻苦自学。他仍然干着测量的工作,靠它维持日常的生活开销。在州议会举行期间,他暂时把法律书籍搁下,会议结束后立即重新拿起书本学习。1836年、1838年和1840年林肯连续当选。1836年的秋天他获得了律师证书,1837年4月15日,林肯迁居到斯普林菲尔德,开始正式做起律师,他的老朋友斯图亚特请他做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1837年3月3日,林肯和另一位桑格蒙县的代表,在当天的伊利诺伊州议会议事录第八百一十七和八百一十八页上刊登了一份抗议书,他简要阐明了自己对奴隶制问题的观点;时至今日,他所持的观点仍然和那个时候完全相同。那份抗议书如下(此处略)。1838年和1840年,在州议会中林肯先后两次被提名为州众议院议长候选人,但因为只有少数人赞成,结果他两次都落选了。1840年,他被提名为哈里森的选举人之一,1844年被提名为克莱的选举人之一,他为了这两次竞选活动花费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1842年11月,他和肯塔基州列克星敦的罗伯特·S.托德先生的女儿玛丽结婚。他们一共有三个孩子存活下来,每一个都是男孩——一个在1843年出生,一个在1850年出生,还有一个在1853年出生。他们还有一个儿子生于1846年,但是夭折了。1846年他当选为国会众议院议员,只任期一届,从1847年12月起到泰勒将军1849年3月就职为止。墨西哥战争从头到尾都是在林肯当选为国会众议员之前进行的,但当时美国军队仍然在墨西哥驻留,合约也一直到后来的六月才得到正式批准。林肯在国会中对这场战争的态度引起了很多争议。只要细心读读《国会院报》和《国会环球报》就会发现,对向战场上的士兵提供一切供应和支援的议案他都投了赞成票,对一切有益于参战的军官和士兵及其家属的议案他也都投了赞成票;某些议案并没有经过讨论就获得了一致同意,没有留下谁反对、谁赞成的投票记录。从《国会院报》和《国会环球报》上都可以看出,他曾公开表明这场战争完全是美国总统一手发动的,然而发动这场战争完全没有必要,也不符合宪法。这声明本来是阿什蒙先生修正案中的措辞。对于这种观点,林肯和全体或者就是所有议员中的辉格党人全都表示赞同。 简而言之,林肯发表这一观点的依据,就是美国总统派遣泰勒将军进入了一个原本并不属于美国而是属于墨西哥的地区,第一次将两国之间的矛盾激化了——其实就是引发了战争;里奥格朗德河东岸和那块地区相接,一直居住着土著墨西哥人,他们在那里出生并受到墨西哥政府的管辖;这个地区从来没有隶属过得克萨斯或者美国,也从来没有通过签字条约而转交给它们——虽说得克萨斯曾发表声明说里奥格朗德河是它的边界,但对于这种说法墨西哥从来都没有承认过,当地的居民也未曾认可过,而且得克萨斯或美国也未曾强迫对方予以承认。除此之外,在那个地区与得克萨斯实际控制区之间有一片广阔的沙漠,那个引起争议的地区一直都是墨西哥领土。在尚未经过任何法律程序(直到目前还没有经过)变更它的所属地位之前,它仍旧归墨西哥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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