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中国法学家与中国法律文化》编著者丁洁琳。 《近现代中国法学家与中国法律文化》这本著作以法学家和法律文化的关系为关注点,开创性地就清末、民初的法学家做了详细考察和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价值。 此书行文流畅,用词稳妥严谨,材料充实丰富,颇有治学笔锋。从结构上看,此书结构清晰,分析全面,纲举目张,分配合理。从内容上看,论证严谨,论据充实丰富,角度多元,立意高远。 《近现代中国法学家与中国法律文化》编著者丁洁琳。 《近现代中国法学家与中国法律文化》内容提要:近现代中国法学家是随着清末法律改革而产生的。梁启超、沈家本、伍廷芳是中国清末法学家的杰出代表。梁启超最初主张君主立宪制,最终转变为民主共和制度的捍卫者。梁启超毕其一生坚定地追求宪政理想,是近代中国宪政文化卓越的开拓者和传播者。沈家本是清末法律改革的总设计师,在清末法律改革中不惧风险,与清廷守旧势力进行斗争。沈家本的法律改革主张体现了近代西方人权思想和法治观念。伍廷芳在参与主持清末法律改革两年多的时间里,开展了范围广泛的法律近代化改革。伍廷芳倡导借鉴西方法律文明,改革中国传统的法律制度。沈家本和伍廷芳是中国法律文化近代化的开拓者。 中华民国创建后,新一代的中国法学家群体应运而生。以王宠惠、吴经熊为代表的法学家成为民国法律建设和法学研究的中流砥柱。王宠惠是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思想的忠实信奉者,他参与了民国时期主要法典的制定工作,为中华民国法律体系的创建作出了重要贡献。吴经熊是1933~1936年中国宪政运动的规划者,是1936年《五五宪草》的主要起草人和1946年民国制宪的重要参与者。至20世纪40年代末,中国基本建立起近代法律体系,中国法律文化近代化取得显著的发展。 在新中国的前30年,接连的政治运动致使新中国的法制发展遭受了重大挫折,大多数法学家遭到了批判和政治整肃,片面强调法律的阶级性和专政工具的职能,严重背离了法律学科发展的规律,造成了中国法律和法学严重的萎缩和倒退。1979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法律和法学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中国法学界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借鉴和吸收世界先进法律文明的成果。法学家和法律工作者对法治、人权等重大理论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推动了中国法学的发展和进步,促进了先进法律文化的广泛传播。我国《宪法》经过修订规定了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内容,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律建设取得的重大进展,对中国法律文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法律的现代化从根本上说是要实现中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法治文化是当代中国法律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法治的核心价值是制约国家权力,保护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法治的必然要求。法学家是法律的信仰者,以追求法治为崇高目标。中国法学家应为中国法律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思想动力,成为中国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推动力量。中国清末法律改革以来的法律发展表明,法学家群体的兴替与法律文化的盛衰具有正相关性,在法律发展的每一个重要时期,法学家在法律文化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支撑和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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