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编制两年规划 我在二机部所做的工作中最有意义的一件事,是编制“两年规划”。当原子能工业建设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时,1960年7月,中苏两国关系恶化,苏联中止对华技术援助,突然撤走全部专家,停止供应设备材料,给我国原子能工业建设造成很大困难。面对困难,中央决心自力更生突破尖端技术。二机部组织力量到基层蹲点,调查研究,摸清存在的问题,强调要用革命精神攻克难关。于1961年5月向中央呈送了《关于当前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详细汇报了核工业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若干建议和请求。中共中央对这个报告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于1961年7月作出了《关于加强原子能工业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自力更生,突破原子能技术,进一步缩短战线,集中力量,加强各方面对原子能工业的支援”;要求二机部“加倍努力,加强协作,战胜困难,完成原子能工业建设的任务”。 经过两年的努力,原子能工业建设和原子弹研制走上了立足国内自力更生的道路,在研制和建设上取得了扎实的进展,二机部于1962年9月向中央报告提出“力争在1964年或1965年实现核武器爆炸实验”的目标。经罗瑞卿副总理(兼中央军委秘书长)向毛主席、党中央报告,毛主席在11月3日批示:“很好,照办。要大力协同做好这件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原子能工业的领导,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十五人专门委员会(简称中央专委),主要负责督促检查原子能工业发展规划的制订和执行,组织协同配合,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及时调度,专委的决定由有关方面坚决保证落实。专委由周恩来、贺龙、李富春、李先念、薄一波、陆定一、聂荣臻、罗瑞卿、赵尔陆、张爱萍、王鹤寿、刘杰、孙志远、段君毅、高扬等15人组成,周恩来任主任。 1964年实现原子弹爆炸试验这一总体目标确定后,接下来最重要的工作是要制订实现目标的1963年与1964年生产建设和科研工作规划,即“两年规划”。“两年规划”按照1964年底实现首次核试验这个总目标,把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分系统、分层次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这是一项牵涉面很广,十分复杂、细致的工作,包括精确计算第一枚核装置需要用多少浓缩铀,再一道道工序向前推,需要用多少六氟化铀、四氟化铀、铀精矿,一直到铀矿石,以及每道工序需要的生产周期和工厂建设条件。当时二机部刘杰部长提出了先根据总体目标倒排年月,即按要求最终完成日期往前排,以暴露工作衔接中的矛盾;然后再顺排年月,按工作推进的顺序定任务、定进度、定措施,使规划步步落实。在这个基础上再进行综合平衡,使之前后衔接,左右配套,环环紧扣。这种工作方法,实际上就是按照系统工程的思想进行的。 两年规划涉及到从矿山到核燃料各个环节,生产、建设、科研,从施工、安装到生产运转,要求各个单位都要拟定各自的计划,提出各自采取的措施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然后汇总各方面的计划进行综合平衡。按照保密要求,计划综合平衡工作只能由少数人来完成。领导指定我和生产局李杭荪处长、第二设计院芦荣光院长三人承担这一工作,我们根据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反复平衡,最终形成总的报告和完整的措施计划,包括文字和图表,由我具体编制执笔。 围绕制订两年规划,二机部召开党组扩大会进行了多次认真热烈的讨论。讨论规划的过程也是统一思想的过程。这个规划在1962年12月4日中央专委第3次会议上讨论得到原则同意,周恩来总理要求二机部“实事求是,循序而进,坚持不懈,戒骄戒躁,力争实现既定的计划”。并提出为了实现既定计划,二机部必须根据这个目标,制订出详细、具体的进度计划和措施计划,并认真抓紧,踏踏实实地努力工作,促其实现。 两年规划的制订是体现敢于胜利的革命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相结合的产物。当时二机部内部在认识上也有一些不同的看法,计划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向周总理、罗总参谋长写信反映“不论是总目标计划,还是实现目标的措施计划都有很大程度的主观成分”。应该说,他向上写信反映情况,也是对事业认真负责的表现,但是由于他不了解全面情况而带有片面性,这也代表了当时一部分同志对两年规划的不同看法。周总理、罗总参谋长善于对待不同意见,把来信作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动力,派出以刘西尧(时任国防科委副主任)为组长的检查组到二机部机关和厂矿检查工作。经过两个月的认真细致工作,检查组肯定了两年规划的提出是有根据的,虽然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但实现两年规划的决心不能动摇。1963年7月26日至27日周总理主持中央专委会第6次会议听取了汇报,肯定了二机部的工作,肯定“有了两年规划工作就有了轨道。要有信心,一定能搞出来,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彻底解决”。针对二机部的实际情况,周总理还提出“二机部的工作要做到有高度的政治思想性,高度的科学计划性,高度的组织纪律性”的三高要求,成为二机部以后一切工作的标准和指导思想。 通过这一时期的工作,我的思想水平、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都得到很大锻炼和提高,为今后毕生工作打下了基础。P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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