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往事,想到了曾经走过的民师转正之路,想到其中的苦涩,心中不免泛起阵阵酸楚。 20世纪70年代末,生产力落后,物质匮乏,农村的民师的待遇自然不好。刚开始,我们民师是没有分文工资的,只拿工分。当时,农村实行集体所有制经济,生产队集体劳动,集体分配,就是人们俗称的“大呼隆”我们叫“大农活”。当时每出工一天,男劳力记一个工,即10分,妇女劳力则是9分一个工,老、少、弱等则视其劳动效率而酌减。当然,有时也会根据不同的农活的强度或技术含量而有所调整。年终时,生产队拿出全年收获的粮食、柴草总量的十分之三,除以全年出勤总工分数,来计算每个工分的应得量。再以生产队的粮食和柴草总量的十分之七,除以全队人口总数,来计算每个人头的应分量。以上就是当时大家所习称的“三七开均分”。分配的粮食、柴草折价成总金额,按总工分来均分,所得就是每个工分的工值,也就是劳动一天的报酬。一般的生产队,每个工大约在三角钱(有副业的,收人要高一点)。我是从生产队出去当老师,不单独发工资,还是以生产队的标准来计算工分。我在学校每上一天课,生产队就给我记上一个工,星期六回队参加劳动就记工,不参加就不记工。我所兼的会计工作,每年视生产效率而酌补工分(经生产队开会讨论研究决定)。我就等于是生产队派出去无偿支援学校教育的,即在学校教书,但生产队却要付给我报酬。但是,到了我去学校的第二年(1978年),生产队社员不同意这种做法,他们觉得这对本队不合理、不公平,说我在大队教书,是在为全大队工作,报酬理当由全大队负担。在那样的年代,自然不能说社员的境界不高,他们所说的被时代证明是合理的。就这样,我们民师的劳动报酬,后来被纳入整个大队统一分配,我们的报酬由指定的大队中的另一个生产队负责分配,按略高于同等劳力的标准(大概是一个工算11分)来计算全年工分。到年终,我要去指定的生产队,自带杆秤去称粮称草,无条件地接受那些特地为民师准备留下的质量或好或坏的粮草,耳朵里听着只有民师才能听懂和感受到的戏谑和嘲讽之言。能怎么办呢?忍受吗?忍受吧,艰难的岁月! 后来,随着农村的改制,实行土地承包制(也就是“分田到户”),也随着国家对农村教育的渐渐重视,农村民办教师的待遇有所提升。但总体说来,民师的工资待遇与他们所付出的劳动是极不成正比的。按今日的话来讲,其“性价比”是很低的。若与公办教师相比,那有天壤之别。好在是,实行土地承包后,生产队解体,民师的劳动报酬不再受制于生产队了,采用的是补助工资制。意思是,民师有自己的承包土地,自己种地有自己的收入,那在学校教书的收入就是额外的了,那不就比别人多收入了吗?所以,在当时一度盛行的“平均分配”、“等贫富”、“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朴素思想支配下,民师们的补助起初也只是象征性的,微乎其微,一个月才只有12元(不过若按生产队劳动的工值,即一天三角钱来算,也不可谓少)。到后来逐渐加到一个月24元。到80年代末,一个月是30元。直到后来国家政策性地批量将民师直转为公办①后,终于“熬成正果”,民师的工资才正规化。在实施民师补助工资制期间,补助款是由国家发放。后来国家又号召各地实行统筹工资制,即由当地政府借助“教育集资”而发放工资。教育集资的投资者是谁呢?是民众,其主体则是农民。每年政府下达集资指标,然后按农户承包地进行分摊。 民师的劳动是繁重的。民师兼具两重身份,一是“民”————农民,要种地干活,舍此不能很好地维持生计;二是“师”————教师,要教好书,舍此误人子弟,干不好就走人。这是两块“责任田”,正所谓:“在校校长要质量,在家老婆要产量。”怎样很好地兼顾而不偏废,实在很难。每逢农事收种季节,首先得预先安排:把最重要的农活儿,安排或调整在星期天。一般的活儿,如果与教学冲突,还得花钱另请别人帮忙。平时次要的农活儿安排在一天的早、中、晚去做。备课、自学一律安排在晚上。每天的24小时,除了吃饭、睡觉。其余的时间都在像机器一样,不停地加速运转。上学和放学的路上,小跑,快走,边走边想着农事和教学上的事,而从家到学校要走多长时间,都得拿捏得恰到好处,以至于校园里玩耍嬉闹的学生,一看到我进了学校,就说:“陈老师来了,要上课了!”马上跑进教室,紧接预备铃就会敲响。在那样的日子里,民师这种紧张的工作是普遍的,有的不堪重负而离开了。有的长此以往,身心俱损,有两位民师在退休前后就分别离世了。我们那位唯一的公办教师看到我这样,对别人说:“他这样下去,身体也会垮掉的。” 我何尝不知道这样紧张地工作,加速地旋转,会损害身心,甚至会缩短寿命呢?民师们何尝不想有轻松的工作和生活呢?但他们选择了这样的工作,轻松惬意就与他们无关。我当时选择当民办教师,并没有把困难想得多重。因为我觉得我能克服,也没想到有多么艰苦。因为我不害怕,更没想到半途而废。我不屑于见异思迁,希冀三十而立。我也没想到以后能拿到多少钱,只望能和别人一样有个正常生活。我当时只想顶住压力,坚持下去,决心既要把田种好,又要努力把书教好,不说苦与累。P3-4 口述史学和教育史学均非我本业,但因为喜欢,所以抱着一种真诚的想法,和一群青年学子们一起,“在行动中”且学且做。 在历两年有余而定稿之际,首先要感谢一直与我并肩工作的这群“小伙伴”,以及慷慨与我们分享其独特经历和个人体悟的30多位中小学教师。其次,要感谢以下诸位对我提供鼓励和帮助的师友:张鹤熊、洪治纲、范立舟、吴兴农、斯炎伟、夏卫东、余洁、丁贤勇、舒仁辉、梁仁志、陈斯风、陈先松、王大任、于之伦。我还要感谢我的父亲陈昌春,在我最后改稿阶段,他与我讨论,帮我同时校改,从而使文稿面貌大为改观。此外,尤要感谢的是,赵圣涛博士所作的细致编辑,使本书避免了不少讹误。 在数次校稿及统稿的过程中,我时有这样的冲动和兴趣,即利用已出版文献与本次口述之内容相互参证,不惮其烦地翻阅数百种相关文献,最终完成了百余个注释。于我而言,借此了解到一些有关新中国成立后基层教育的知识,亦颇觉受益。这些冗长的注释,在一些口述者看来,或许并不感新鲜,因大多为其亲历或目击之事。但对于疏于近事的学生及某些读者而言,给其介绍一些当代背景性的知识和相关的研究成果,亦不无裨益。因此,我要感谢在本书注释中所涉及的学者,他们的相关研究成果,既给我带来知识上的乐趣,又给我在校改稿件工作时带来帮助。在书稿打印、复印以及校改过程中,获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项目的部分资助,在此同表感谢。 这一口述实践自始至终出于兴趣,非专业自觉的产物,故不免受限于我个人的知识和能力,思虑难周,错误或有,尚望方家指正。 陈兆肆 于仓前恕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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