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693年,周朝女皇武则天在位的第三年仲春三月某日,洛阳城尚沐浴在晓星微光中,皇城中的御史台署一盏盏宫灯被人逐一点燃,署外的柳树迎着晓风抖落了一夜的寒露。办公厅中来了位最早上班的官员,这位官员五十岁许的模样,两鬓早已泛白。只见他走到他的办公桌案旁立即跪坐席上,从一个檀木柜子中取出文房四宝,看样子他要处理一件急件。 这时一位背驼的令史(办文案庶务的下级僚吏)挨着桌案道了声早后,叫了声:“大人……”,声音有点不安。 跪坐席上的那位官员抬眼看了一下令史,现出要令史有话好说的神情。 “大人……” 令史突然泣不成声。 官员这才不解地从席位上爬将起来,直说有话好说。隔了一会儿,令史情绪平静了下来。这位满脸狐疑的官员才又在席位上盘膝坐定,等着人家说话。这时垂脚高座椅尚未发明,人们的座位不是一方荐席,就是一张榻床,坐姿不是跪坐就是盘坐。 “大人,您又被免职了,而且还被判处死刑呢。” 令史鼓起勇气把要说的话全说了出来。 官员听了这话,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才说: “哪有我一个人独自死去,而那些人老是不死的呢?” 这位中年官员说完这话慢慢地从席位上爬起来,正了正衣冠,往办公室大门走出去。门外柳条儿随风摇摆乱扫一通,有两条扫进廊道还勾到这位官员的衣饰,他似乎没感觉地往前走去。站在御史台署门边的令史一边拭泪一边看着这位官员的背影————那是腰杆挺直的身影。令史的泪眼中,先是这位官员头顶的进贤冠为之模糊不清,继而这位官员身穿的紫衣也逐渐难以辨别其颜色。今天我们老爱将监察委员比附为柏台大人,那是汉代的典故。唐人喜欢柳树,皇宫中种的多是柳树,特别是靠近殿旁廊道附近多栽植此树。御史台署也不例外。读完本书,读者会对柳台御史印象深刻。 你道这位官员是谁?他是中国司法史上空前绝后、无出其右的司法官,是位为捍卫司法正义不惜牺牲性命的好男儿。他叫徐有功,时任侍御史。他先前停职一阵时光,才刚复职便碰到一桩冤狱。这桩冤狱是他停职期间发生的,就在案子定谳、被告要被拉去斩首前夕,被告的儿子来求见徐有功。谁叫徐有功是平反冤狱的名司法官呢。要是连徐有功都没办法平反,天下也就没有人可以平反了。这是全洛阳人都知道的事。 别看徐有功在官场中是匹独行的狼,但他的政治对手却是史无前例的女皇武则天。武则天政治生涯的前三十五年,先后以皇后(高宗的妻子)和太后(中宗、睿宗的母亲)的名义摄政,但她不以此为满足,想更上层楼地当上皇帝,当然也就推翻了丈夫和儿子的李家天下————唐朝。就在她一路往上攀升政治险峰的过程中,特务政治是她钳制天下反对势力的有力工具。就在特务横行的期间,真正的反对势力固然被武则天打压,凡是有可能的反对势力即使尚未着手付诸行动也成了她特务网罗中的惊弓之鸟。这时原李唐政权支柱豪门世家的家庭内部正掀起一股奴婢告主的风潮。原来豪门家中的奴仆知所利用这股反唐政治势力用以报复曩昔的不平待遇。原李唐皇家姻亲之一的窦家,出了位婢女出面告女主人庞氏,说她有天夜晚进行一场厌胜的巫术仪式,想要推倒武氏政权云云。 这当然是子虚乌有之事。但才坐上皇帝宝座未满三年的武则天及其追随者却宁可信其有。主审该案的法官特地进宫向武皇帝报告供词取得状况,还不忘夸大其词地说:“其中涉及对皇上不敬的言语,是我作臣下的所不敢描述的。”说完还放声大哭,一副为皇帝抱屈的模样。皇帝听到这样的报告,下达“弃市”的指令。弃市的处罚,指的是将犯人带到市场斩首示众。这个官司是关于叛乱罪,皇帝召见主审法官,并关注案情结果,正可见政治干预司法的丑行。 窦氏的儿子排除万难将乃母被判死刑的判文当面呈给才刚复职的徐有功看。有功读毕判文,眉头一皱说:“这是十足屈法冤枉好人的状子。”接着立即上公事要求停止行刑。唐、周两朝的司法制度中,受刑人在被押赴刑场当头,只要当场有人表示异议,有关部门和人员都得停止行刑的工作。徐有功抢在行刑前上公事、要求阻止行刑,这在当时制度是允许的,毫无特殊之处。 徐有功这个动作等于在司法界投下一颗炸弹。代表御史台署的主审官兼提控官针对本案重新修改审判文,让它表面上看来完美无瑕。另外一方面,所有参与会审本案的刑部和大理寺的相关官员碰到这档事都疑惧不已。这位主审法官带头鼓舞大家士气,要求严肃面对来自徐有功的反击力道。就在一众法官开完无数次的集思广益的会议之后,总算想出一个妙招来对付徐有功。那就是找到一些新证据证明徐有功与犯案的窦家是同伙,而且给予判处“绞死”的罪名。可怜的有功根本没有任何申覆机会来为自己辩护。徐的案子在量刑确定之后,他还被蒙在鼓里。如果不是徐一大早去上班,署中认识徐的办事员及早通知他这一后果,徐恐怕还来不及交待后事给他家人,自己早就一命呜呼了。 笔者为交待徐有功于案发后上班那天早上发生的事,顺便提到徐氏惹祸上身实因窦家案件,而窦家案件的本质为当时层出不穷的奴变事件的一个例子。奴之所以背主告官与武则天政权合法性危机密切相关。至如当时官司审讯工作例由御史台、刑部以及大理寺等三机构共同负责,这一办法已实施达一百七十九年之久。在这之前,正确说在鲜卑人未殖民统治汉人社会之前的汉晋制,则是全由大理寺此一专责机构负责。从汉人旧制变成新制之间,又杂有鲜卑人的法律惯习。鲜卑人统治汉地因地制宜也逐渐仿习汉晋法律文化,从而创造出以上三个机构(由原先采单审判决的大理寺,改变成掺入位阶较高的御史台和刑部共同审理)联合审判的制度。这一制度在日后徐有功死后还继续实施一千三百年,一直到二十世纪初年,清政府引进西洋法系为止。关于制度运作面的情形底下还会详细说明,请容笔者暂时就此打住。 现在我们再回到当时法界的“九命怪猫”徐有功身上。徐有功因仗义执言无端惹祸上身的经验所在多有,只是没有这一次来得凶险。被告庞氏被判“弃市”,徐有功强出头指责有司草菅人命,反过来遭池鱼之殃被判以“绞杀”,几乎与被告所受刑罚没什么两样。有功力抗强权、伸张正义的案子传世的有十二件之多,此番遭遇是由他亲理中传世案件的最后一件。他会死于本案吗?让我先卖个关子,再宣布答案。 P4-7 他喜欢写故事,他的文章都会把一些古人的,其他学者整大段大段引述的文言文,编写威很好看的故事,所以很容易让人看得懂。但是它里面有一些观点也实在十分特别。 ————梁文道 徐有功为了司法正义在颜余庆一案,欺身冲向皇帝座下白玉石阶,几乎是隔着薄薄一层紫帐,与太后怒目相向。这个冲向御座前玉阶的举动,是个大不敬的举动,但当时侍卫亲军忘了拦阻,武则天更忘了察觉这个大胆的挑衅举动。 ————卢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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