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尔德对于衣饰的热爱最早似可追溯到他的牛津时代,当时他就一边写着华美绝妙的诗篇,一边刻意突破传统的着装方式而以华美的服饰广受注目。在牛津最后一学期的一次舞会上,王尔德就身穿华丽服饰出场,顿时震动全场;也就是在这次舞会上,他与鲁伯特王子宣称:服装改革比宗教改革还重要。 王尔德不仅在舞会和酒会上如此装束,即使在日常生活中也穿着入时。他出现在众人面前时,犹如英雄出场亮相,一定要保证光彩鲜亮,这已经成为他的一个习惯。 美吾美,以及人之美。普及美自然也是以唯美主义传道士自诩的王尔德的一项使命。他要尽己所能扫尽人间一切邋遢的东西,甚至是乞丐。 在伦敦,有个乞丐常常站在王尔德的寓所附近。每次见到乞丐的破衣烂衫,王尔德都很生气。于是,他找来伦敦最好的裁缝,让他用最好最贵的布料为乞丐做一身服装。服装做成以后,王尔德亲手用粉笔在衣服上画出几个地方,叫裁缝剪出豁口。从此,站在王尔德窗下的老乞丐就穿上了全世界绝无仅有的美观、昂贵的乞丐服。 不知衣着如此华丽的乞丐是否会因此收入大减,也可能他如狄德罗一样因为一件衣服而改变自己的生活观,王尔德根本不会费神考虑这些问题,他满意的是,此乞丐再也不会败坏他的审美趣味了。 “即便贫穷也应该优美。”王尔德昂然说。只是不知他后来在狱中贫寒交加时,他如何将丑陋的囚服变成美丽的衣服?! 王尔德对配饰的喜爱,恐怕更甚于服饰。《道林·格雷的画像》中对于宝石连篇累牍的描写,足以体现出他对饰品的热情。宝石的高贵和王尔德的气质自然是相符合的,这种绝配,正如《第凡内早餐》的成功,完全源于一个搭配:奥黛莉·赫本和第凡内钻石。赫本一袭黑衣的造型,至今令人称道。遗憾的是,在王尔德生活的年代还不流行明星代言,否则王尔德完全可以成为一名出色的服装品牌的代言人,尤其是一些反传统的衣饰设计。 王尔德手拿罂粟或百合的造型,令人想起《牡丹亭》中登场时手里拿着一枝翠柳的柳梦梅。选择百合还是翠柳,这不仅仅是品位问题。中国诗词中,柳树的意象比比皆是,“折柳送别”亦为佳话;而西方文学中则少有柳叶,而更多玫瑰或百合。但作家不同,口味各异,王尔德喜爱百合和向日葵,莎士比亚则从不写风信子。 这让人想到罗兰·巴特在《流行体系》中常举的一个例子:“她在腰带上佩戴玫瑰花。”其实无论佩戴玫瑰花,还是手拿罂粟、百合和翠柳,都绝不只是简单的装饰。巴特认为:“时装所描述的功能不仅在于提供一种复制现实的样式,更为重要的是把时装作为一种意义来加以广泛传播。” 王尔德的年代,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欣赏他放肆而大胆的装束。但王尔德的奇装异服本来主要就是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愈引人指责就愈宣传了自己,这是他所渴望的。 外表当然与内在密不可分。王尔德衣着的反叛是其性情乖张的体现。在今天看来,可以说王尔德华丽又大胆夸张的服装很“性感”,可惜的是,当时的人尚无法欣赏这种性感,所以人们会一边窃窃议论着他的衣着,一边对其道德加以评价。由服饰而道德,这样的评价却非王尔德所愿,此时王尔德着装的魅力,似乎更多来自他与社会道德的对立。 维多利亚时代的好奇或愠怒的目光,王尔德才不在乎。我行我素是他的本色。 他依然我行我素地爱衣恋衣,依然我行我素地穿着怪异,招摇过市。 在王尔德的许多剧作中,“唯美主义”服装被大肆渲染和吹捧。在讽刺王尔德及唯美主义的《佩兴丝·邦索恩的新娘》一剧中,女士们都穿着“带皱纹的美学服装”。一开始“田园诗人”格罗夫纳备受淑女们的冷落,主人公邦索恩才是他们的宠儿。后来格罗夫纳摇身一变,改换行头,以一身唯美主义造型出现,并使用“唯美”术语,便立即赢得了淑女们的一致赞美:“他多么唯美!”“是的,我唯美,我富有诗意!”于是淑女们便异口同声地说:“那么我们爱你!” 这看似滑稽,却含蕴隽永。P10-11 对王尔德的兴趣,已不知有多少年了,期间也断断续续翻译了他的一些作品,写过一点也算是研究的东西,但从未想过写现在这样一部没有体系,没有逻辑的书。但唯一值得告慰自己的是:本书的写作基本是根据我在英国搜集到的大量第一手材料完成的,虽然算不上正统意义上的研究,但因主要触及王尔德生活和作品的细节,所以应更感性一些。若要大致概括一下,本书内容主要涉及王尔德生活及作品中比较独特且在文学和文化史上产生过影响和轰动的艺术观、生活观,比如他对服饰的研究,对唯美主义的推崇,对同性的爱怜,性别倾向,作品中的颓废因素,对基督教的领悟,对家庭的看法,以及他人生中几个关键阶段的选择问题等。本书力求给读者勾勒出王尔德生活及作品的一个个鲜活的断面,使读者从中可看出王尔德作为一个文学时代的代表所具确的命定的悲剧性。 那一片片随风飘零的百合花瓣,已经随着历史的风尘飘散,但那一阵阵余香,却还在空气中弥漫。 本书参考了国内外已出版的一些研究资料和著作,在此不一一列出,但深表感谢书中值得商榷之处,请方家不吝赐教,共同探讨。 孙宜学 200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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