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夜未央,月何在(19lO——1917)? 第一节 他乡月,相思得? 韦莲司的母亲很生气,她没想到胡适居然和她女儿在她纽约的公寓里单独相处了一个下午。“胡先生!这件事如果让这儿的人知道了,他们是会说话的。”胡适赶紧解释,说他们并没有真正地独处了一整个下午,因为他后来打了电话,请当时在哥伦比亚大学念书的张彭春过来一起喝了茶。这件风波发生在1915年1月底。当时,胡适接受波士顿“布朗宁知音会”(Browing Society)的邀请,到波士顿去演讲“儒家与罗伯特·布朗宁”。波士顿“布朗宁知音会”原先是想邀请当时在哈佛大学念哲学的吴康。吴康因为自己对这个问题没有研究,于是推荐了胡适。吴康之所以会推荐胡适是很自然的。因为在这半年之前,胡适才在康乃尔大学布朗宁征文奖(Corson Browing Prize)得奖,他的论文题目是:《布朗宁的乐观主义赞》(A Defense of Browning's Optimism)。以一个外国学生得到这个殊荣,胡适还上了纽约州几个城市的报纸。 总之,胡适在1月18日从绮色佳坐火车往波士顿。19日下午,胡适做完演讲以后,20、21日参观了波士顿美术馆。21日,他搭夜车到了纽约。第二天早上,他和韦莲司去参观纽约大都会美术馆。过后,他们回到韦莲司在海文街(Haven Avenue)92号的公寓午餐。胡适还在那儿见了韦莲司家的朋友杨格(Young)夫妇。但是,23号星期六下午,胡适再度去看韦莲司的时候,在张彭春过来喝茶以前,确实是只有他们两个人独处。胡适在第二天坐火车回到了绮色佳。由于他那时已经是韦莲司家的常客,他除了当晚就打电话给韦莲司的母亲,还在两天以后到她家去,详细地向她报告此行的经验。他没想到韦莲司的母亲在知道他去了她女儿的公寓两次以后,就立刻追问当时究竟有没有其他人在场。这一问一答,就引出了一场风波。 胡适不是不知道当时美国社会男女交际的规矩。男女自由“约会”(dating)的风气虽然已经逐渐形成,许多中产阶级的家庭仍然认为青年男女的交往,必须要循序渐进。最稳妥的作法,是让男女在女方家的客厅会面,如果外出,最好要有个“监伴娘”(chaperon)当夹心饼干。胡适在日记里不只一次提到“监伴娘”,比如说,1914年11月15目的日记里,他解释了美国青少年所风行的“郊游野餐”(picnic)。他说美国青年男女郊游野餐,为了避嫌,会请一个“中年已婚嫁之妇人同行。”当时,他还称赞这是“西俗之美者也。”半年以后,在发生他跟韦莲司独处一室这个风波以后,他的态度丕变。在1915年5月21日的日记里,他批评说:“美之家庭亦未必真能自由,其于男女之交际,尤多无谓之繁文。其号称大家者,尤拘拘于小节。推原其始,盖起于防弊,而在今日已失其效用。”胡适把chaperon这个字翻成“挟保娘”,很明显的,有意揶揄这个作法的冬烘。 胡适还以为他的解释安抚了韦莲司的母亲。事实上,她马上写信给韦莲司,拿这件事来数落韦莲司,气她一直不把“好教养”(propriety)当一回事。她还说胡适告诉她,说他之所以会打电话叫张彭春来,是因为连他自己也意识到了他不应该与韦莲司独处一室。韦莲司收到信以后,立即在1月31日写了一封信给胡适。她说如果胡适当天确实是那么想,她必须道歉。但以他们彼此对自由的了解与坚持,她认为胡适应该是不会拘泥于什么“教养”的俗套的。至于她自己,韦莲司说她本人所用的是人上人(the highest type of human being)的标准。由于这些“人上人”所追求的是真善美,他们唯一会去遵循的“教养”,是在思想范畴上的教养。这在同性之间如此,在异性之间也是如此。她认为异性相吸有它美丽、值得人留恋的地方。而且,即使它变了奏,我们还是可以用意志的力量,把那个友谊转化到更高超的层次。韦莲司慷慨激昂地说:如果我们只因为男女交友可能会出问题,就用那所谓的“教养”或“男女之防的顾虑”(sense of propriety)来阻止,而不让他们从思想的交会来激发出灿烂的火花,那就是因噎废食。 换句话说,从韦莲司的角度来看,一对男女交往密切,并不表示他们就一定是在谈恋爱,他们也许是在追求那心灵的交会。而这种心灵交会的火花,才是两性交往最高的目的,也才是她心目中所认可的“教养”。韦莲司请胡适务必要了解她为什么可以为了她母亲的一句话,就作了这么长篇的大论。她说这种闲言闲语的可怕,就在它有腐蚀、糟蹋男女友谊的力量。更值得注意的,韦莲司很明白地告诉胡适,叫他没有必要作她们母女之问的调人。关于这点我在下文还会谈到。韦莲司最重要的意思是:胡适苦口婆心的解释,反而只是让韦莲司的母亲找到借口,说连胡适都同意她的看法,认为女子应该懂得要遵守那所谓的“教养”。因此,她母亲根本是借机把胡适的话拿来当武器,来发泄她一贯认为韦莲司太不在乎“男女大防”这类的“教养”的怨气。 相较之下,胡适确实要比韦莲司顾忌得多。他在回给韦莲司的信里,说当他意识到他们是独处一室的时候,他确实觉得不安。他认为韦莲司可以不屑于世俗的规范,他自己则不可以陷她于可能落人口实的不义。“苦行僧可以自己笑傲地面对痛苦,他的朋友则没有把痛苦加诸其身的权利。” P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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