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兄弟大伤和气 1720年到1721年间,詹姆斯哥哥开始出版报纸,这是美洲殖民地公开发行的第二份报纸,命名为《新英格兰报》。在此之前,《波士顿邮报》是当时唯一的报纸。我记得,哥哥的一些朋友劝他放弃这个不易成功的计划。他们认为当时殖民地有一家报纸已经足够了,而现在(1771年),当地的报纸已不止25家。但哥哥执意实施他的计划,等排版印刷之后,他就派我把报纸送往镇上的各家订户。 他有几位头脑聪明的朋友为报纸写些散文,以自娱消遣,而这些文章恰恰提高了报纸的可读性,为报纸扩大了销路。这几位朋友常常到印刷所里来,他们谈论着如何办报才能受当地人欢迎。我听了他们的谈话,也跃跃欲试地想要投稿,但那时我还是个少年。我想,哥哥要是知道文章是我写的,他一定不会同意发表在报纸上。于是,我就设法变换笔迹,写了一篇匿名的文章。晚上,我把它放在印刷所的大门下。第二天早晨,哥哥发现了我写的文章,他把文章拿给来访的朋友们看,我听见他们读后啧啧赞许。而当他们猜测文章的作者时,令我无比兴奋的是他们所提到的全部是博学睿智的知名人士。现在回想起来,虽然我当时有幸得到这些朋友的认可,但似乎他们并不是真的如同我当年想象的那般有鉴赏能力。 于是,在那次获得赞赏后,我又写了几篇文章,并以同样的方式“投寄”到报社。这些文章同样获得了一致的好评。直到后来,当我感觉腹中写此类文章的“墨水”倒得差不多时,才揭穿了这个秘密。当时,哥哥的朋友们开始对我刮目相看,但哥哥却不喜欢他们如此重视我。可能他有充分的理由确信,那样一定会使我骄傲自满的。这件事很可能是令我们之间的关系开始恶化的导火索之一吧。尽管他是我的哥哥,但他却总认为他是师傅,我是学徒,我就应该理所当然地像其他学徒那样服侍他。但我认为,我是他的弟弟,他应当对我宽容些,而他吩咐我做的一些事却过分地贬低了我的身份。有时候,我们跑到父亲面前争执。我想,要不是真理大多在我手中,就是我比他能言善辩,总之父亲总是站在我这一边。哥哥脾气暴躁,他经常打我,这让我很恼火。我觉得学徒的生活相当乏味,于是开始不断寻找机会来缩减我的学徒期限,出乎意料的是,这个机会终于被我盼来了。 在我们的报上刊登的一篇关于某一政治问题的文章(题目我现在记不起来了),当时触怒了州议会,他们发出了一张议长拘押票,逮捕并控告了哥哥,判处他一个月的徒刑。我想,这或许是他不愿泄露文章原作者姓名的缘故,他们也逮捕了我。在审问时,我的回答并没有让他们达到目的,于是他们只教训了我一番,就把我释放了。或许,他们认为一个小学徒,应该有保守师傅秘密的义务吧。 尽管我和哥哥有分歧,但对于他被拘留我还是很愤慨。在此期间,由我来主持印务,我大胆地在报纸上刊发抨击统治者的文章,令哥哥大为欣赏。但有些人却开始对我有了不良印象,他们认为我是一个爱诽谤讥讽的天才少年。哥哥被释放时,州议会发出了一道命令(一道不同寻常的命令):“严禁詹姆斯·富兰克林继续出版《新英格兰报》”。 哥哥的好友在我们的印刷所举行了一次会议,商讨在这种情势下该采取什么应对措施。有人提议以更换报名的方法来逃脱法令的限制,但哥哥认为这样做会有许多麻烦。最后,他们商定了一个折中的好办法,就是从今往后以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名义出版该报。为了避免州议会对由一个学徒来出版报纸加以谴责,哥哥认为应该把学徒合同归还给我,并在背面写明:一切义务完全解除,在必要时可以拿出来作为佐证。为了确保享有我为他服务的权益,我们又签订了一份适用于学徒期未满期间的新合同。这份新合同不对外公开,私下保存,其实,这只是一个简单的小计谋。我们立刻履行了合约,这张报纸便以我的名义继续办了几个月。 终于,我和哥哥之间又产生了新的更加激烈的矛盾。我认定他不敢出示新的合同来压制我,于是坚决维护自由的权利。我这样得寸进尺显然是不公道的,我想或许这是我一生中犯下的第一个重大错误吧。由于他脾气暴躁,经常对我拳打脚踢,让我十分恼怒,而我对于自己不太正直的行为也就不以为然了。其实,他平时倒不是一个专横暴戾的人,也可能是我当时真的不懂规矩,的确惹人生气吧。 当哥哥知道我要离开时,他设法阻止我在任何一家印刷所里工作,竟然走遍镇上的印刷所,嘱咐每位老板都不要雇用我。那时候,我想到纽约去,因为那里有一家印刷所,而且还是离波士顿最近的。这时,我已经成了当地统治阶层的公敌。从州议会如此专横地处置哥哥的案件来看,我如果继续待下去很可能让自己陷入更糟的处境。同时,我对宗教问题有欠审慎的评议使信徒们把我视为可怕的异教徒和无神论者。当我想到这一切时,就决定索性离开波士顿。但因为当时父亲袒护哥哥,我要是这样公开出走,他们一定会设法阻挠。于是,我的朋友柯林斯就帮我想了一个小计策。他跟一位纽约州的船长商量好让我搭乘他的船,柯林斯说我是他的一个朋友,又谎称我让一个不正经的女孩怀孕了,而她的朋友们逼着我娶她,因此我无法光明正大地坐船。于是,我卖掉了一部分书籍,凑了些钱,悄悄地登上了那艘船。由于是顺风行驶,三天后,我便到达了纽约。就这样,一个年仅17岁的男孩到了这个离家300多英里远的地方,人生地不熟,又没有一封介绍信,口袋里的钱也所剩无几。 P2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