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施行“一府五院”的中央政府组织,“一府”指总统府,“五院”则指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与监察院。“一府五院”制度是根据孙中山创设的五权宪法理论所创设,将国家治权分设为五个部分,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院察等五个部门分别执行。国府五院独特的政治命运使得担任其院长的政府官员们有些神秘莫测。执掌五院之院长多为举足轻重的人物,他们中有行政院院长蒋介石、立法院院长胡汉民、司法院院长王宠惠、检察院院长蔡元培、考试院院长戴季陶……他们都可谓是民国的风云人物,但又是极具个性的人物。从他们的一生中,我们既可以看到国府官员们形形色色的人生百态,也可以重温甲午战争、辛亥革命、护法运动、北伐战争、抗日战争等重大事件的时代场景,更重要的是可以让我们知道,的确有一群中国人,在民族危亡的关键时刻站了出来,为一个国家的重新屹立起过重要作用。 中华民国施行“一府五院”的中央政府组织,“一府”指总统府,“五院”则指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与监察院。“一府五院”制度是根据孙中山创设的五权宪法理论所创设,将国家治权分设为五个部分,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院察等五个部门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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