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鸿昌(1895-1934),男,汉族,河南省扶沟县人,中共党员。吉鸿昌1913年入冯玉祥部,因骁勇善战,屡立战功,从士兵渐升至军长。1930年9月,吉鸿昌所部被蒋介石改编后,任第二十二路军总指挥兼第三十师师长,奉命“围剿”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因对“围剿”红军态度消极,1931年8月被蒋介石解除兵权,强令其出国“考察”。1932年1月,吉鸿昌回国后,联络与发动旧部,为抵抗日本侵略奔走呼号,并毁家纾难,变卖家产购买枪械,组织武装抗日。1932年秋在北平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5月,吉鸿昌任“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第二军军长、北路军前敌总指挥兼察哈尔警备司令,随即率部进攻察北日伪军,连克康保、宝昌、沽源、多伦四县,将日军驱出察境。1934年参与组织中国人民反法西斯大同盟,被推为主任委员。1934年11月9日,吉鸿昌在天津法租界被军统特务暗杀受伤,遭法租界工部局逮捕,并引渡给北平军分会。敌人使出种种手段,迫害逼供。吉鸿昌大义凛然地说:“我能够加入革命的队伍,能够成为共产党的一员,能够为我们党的主义,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这正是我毕生的zui大光荣。”11月24日,经蒋介石下令,被杀害于北平陆军监狱。 他们是民族的脊梁,是时代的先锋,是祖国的骄傲,党和人民将永远铭记,人民共和国将永远铭记,历史将永远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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