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兄弟日前留了一本书在店里,唐瑜的《二流堂纪事》,我居然坐在店里把它翻完了,其中一段很有意思,抄录如下: (盛)家伦在几经颠沛流离之后,在北京那个被叫做“二流堂”的楼上数百尺的房间里,堆积如山的书籍又有多少,更不要说他在抗战前的藏书了。那时他买、借、拿、看、偷的书都有。上海南京东路沙逊大厦楼下有一家洋人的大书店,他可以站在书架前看一整天,站得太累而觉得书太可爱,爱不释手,他便把书带回家。当时有一说:“偷书不算贼”。有一回,他遇到一个书呆子、穷教员,胆子太小,不敢下手。在他怏怏走出书店大门时,家伦把他不敢下手的那册洋书塞在他手里,那人对神偷手的感激之情是目瞪口呆,一句话也说不出。 看到这一段,我实在忍不住大声唸出来,对水月和D4说,这种事千万不要发生在我们店里啊!说罢问他们,你们说尚书吧从11月6日开张到今天,有没有丢过书呢?水月笑着把头拧过去,说哪里知道呢?D4说,可能有,只是我们还没发觉吧。 关于店开了后,如何防止偷书的问题,一年前就大议特议过。有说贴条码的,被众人强烈反对,旧书贴了条码,就如美人头上插了稻草,水仙花当了大蒜头卖。众人说着说着,话题不知不觉从如何防止偷书转到自己如何英勇的去偷书,一个个说起当年往事,豪气万千,惟恐风采被他人夺了。座中有一白面书生,经常出入政府部门,或巡视各大中小等图书馆,独自把杯良久,忽然把杯往茶几上一放,颇有大将之风,遂安抚群雄:“好了好了,不要再说了,你们要什么书?我帮你们去偷!”话音一落,只见匝得满地寂寂无声,一屋子的人不敢出声,良久方爆出一阵狂笑。 我当时想:天啊,就这帮人来开书店,会不会书都被自己人偷光了呢? 他们都很乖,至少到今天,12月21日,我没有发现他们偷了店里的书,他们只是喜欢某本书,然后借去看。嗯,有人到期没有还罢了。 我在《二流堂纪事》最有趣的那一段里留下了一段文字,待那位兄弟来了后,又唸给他听,顺便把书还给他,他说算了,他已经看过了,这本书就留在店里卖好了。我问,那卖多少钱呢?他说,原价!我说,可是我已经在上面写了字啊。他一昂头:那就卖50!更贵一点! 咱不能那么坏,我把它放到书架上去,谁看见了谁买,当然不会那么贵。嗯,这里买个小关子,如果谁是因为这篇博客而在店里发现这本书,买这本书,我另外再送他(她)两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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