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乙先生在《我的父亲老舍》中,细述了老舍先生的音容笑貌,讲述了一个自称为“写家”而不是作家的老舍的文品人品,使我们渐渐走近了一个离开我们已经三十多年的智慧、幽默、勤劳的老舍的身边,将为您呈现一个鲜活生动的文学大家。《我的父亲老舍》由老舍先生的儿子舒乙所作。开篇序言中,他这样写道:父亲真诚,因为他常常剖析自己。父亲的谦虚,使他成为一位真人,成为一位既有可爱的、幽默的性格,同时又有伟大成就的真人。此书从生活角度剖析老舍的一生,使读者更加全面的了解这位文学家!的确,老舍用自己的生命和文字实践了这些可贵的品格,这也是他作品始终焕发光芒的一个重要原因。 本书简介: 老舍的谦虚,使他成为一位真人,成为一位既有可爱的、幽默的性格,同时又有伟大成就的真人。 在《我的父亲老舍》中,老舍的儿子舒乙细述了老舍先生的音容笑貌,讲述了一个自称为“写家”而不是作家的老舍的文品人品,使我们渐渐走近了一个离开我们已经三十多年的智慧、幽默、勤力的老人的身边。 《我的父亲老舍》从生活角度剖析老舍的一生,使读者更加全面的了解这位文学家! 目录: 关于父亲(代序)第一章童年,母亲的影响第二章青年,阅历社会大课堂第三章英伦,一个“写家”的雏形第四章齐鲁,成熟的“文件”第五章抗战,“提只提箱赴国难”第六章归国,“人民艺术家”第七章晚年,创作的二度辉煌第八章身谏,太平湖的记忆第九章死亡,崇高的生命主题第十章北京,老舍的文学地图第十一章生活,情趣化的别样创作1打拳2唱戏3养花4说相声5爱画6玩骨牌7和孩子们交朋友8下小馆9念外文10写字11养猫12旅游13行善14分享15起名字16自己动手17给人温暖18收藏小珍宝19剖析自己第十二章父亲,遥远而永久的怀念1父子表深2傻小子画画3和爸爸过年4教子八章5最后的粮票 第三章英伦,一个“写家”的雏形英国伦敦大学东方学院要聘请一位教华语的中国老师,经过埃文斯的推荐,父亲于1924年9月14日到了英国。父亲和埃文斯在缸瓦市教堂、燕京大学都有过交往。此时埃文斯已回到英国当教授。 下了船,上了火车,到了伦敦车站,父亲正发愁上哪儿去,抬头四下打量,正好瞧见埃文斯教授向他招手。埃文斯领着他到离伦敦十一英里的巴尼特。埃文斯住在这里,所以也在附近的卡纳旺路为父亲找好了房子。他告诉父亲,是和许地山住在一块儿。这消息使父亲十分高兴。进了屋,许地山正在屋里写小说呢,用的是北京油盐店的账本,笔可是钢笔,一使劲儿,常常把钢笔尖插入账本里去。 在北京的时候,父亲和东方学院的代表签了合同。合同规定:父亲受聘于伦敦大学东方学院,是讲师,教“四书和中国官话”,任期五年,年薪二百五十英镑,来往路费由学院出。 合同使祖母伤心。她听说伦敦多雾,饭食又断不定是个什么样,而儿子身体本来单薄,一去就是五年,能不能活着回来是个大问题。她暗暗地落泪。父亲把自己的老同学大部分都托拜到了,除了一事之外别无所求:希望大家都常来看看老母亲,和老太太聊聊天,唠唠家常,给她些安慰。 父亲用毛笔写了一个条幅,四个大字“笃信好学”写得工整有力,送给好友白涤洲,作为临别赠言。大字旁边有一行附注小字:“读书达理,则心平识远,富贵名利无所乞求。旦夕警策,守之终身,便是真君子,大英雄。”父亲抱着这种全心全意探求真知的愿望,告别了老母和朋友,踏上了西去的航程。而且,真的,父亲把不求富贵名利的原则恪守了一辈子。 父亲在英国生活过得依然很清苦。按照英国的标准,一个大学生一年要花三百镑,进牛津和剑桥则要四五百甚至五六百镑。父亲年薪二百五十镑,一个月不过二十镑零一点,只比小店铺的伙计略略地多一点。可是,父亲既要维持自己的生活,又要寄钱回国养活老母,自然是顾此失彼,难上加难,日子过得比一个穷学生还要窘困。过了两年,实在无法应付,他只好打报告要求增薪,理由有二:一、自认工作勤奋,工作量超出了原有规定;二、家有寡母。说得实事求是。最后学校同意加到一年三百镑。 穿,父亲一年四季穿一套青色哔叽西服,屁股、两袖、胳膊肘都早已磨得闪闪发光。一件毛衣,冬天穿上,夏天脱下,将就着过了五年。 住,父亲前后搬过四次家,最长的一次是和埃杰顿夫妇在荷兰公园詹姆斯广场合租三间房,父亲出房租,埃杰顿夫妇管饭。三年期满,房东要涨房租,只好分手,搬到托林顿广场的学生公寓,每月房租十英镑十先令,包括早餐和周末两天的两餐在内。有一个周末,公寓同住的都出去游玩去了,中午吃饭就剩下父亲一人,饭厅的女招待十分不高兴,假如没有这位孤独的客人她便可以自动放假。父亲看在眼里,告诉这女人:“晚饭我不来吃了,我出街。”那女招待却气哼哼地冷笑:“太好了,太好了。”父亲深感穷人到处受奚落,遭白眼,心中愤愤不平,但这种不愉快的小事又真是太多,后来父亲曾在自己的小说中反唇相讥,对英国人的等级观念痛加抨击。 吃,英国的烹饪历来声誉不佳,只会白水煮和愣烧。父亲说到英国的饭食,只是频频摇头,因为说起来伤心。学生公寓是社会的最底层,伙食自然糟糕。房东多是老寡妇或老姑娘,她们的饭,在按价给货之外总要再榨点油水留己,维持着饿不走房客就算对得起人。常年“一切从简”的结果,父亲饿得精瘦,面色惨白,很像伦敦的冬天。五年之后,虽然能活着回来拜见老母,但腹内空空,一点脂肪没有,得了严重的胃下垂。父亲说,他的胃疼完全应由英国人负责。他还说,在伦敦他发明了一种胃病特效药——中国小饭铺的汤面,一先令一碗,服下立刻见效。可惜,这样的灵丹妙药不能常用,因为多花一先令也要计算半天。 英国守着海,可是父亲没下过海,偶尔到海边看看,也绝不肯下去。他说:脱了衣服,骨瘦如柴,如同晾排骨,丢到海里,马上就沉底,绝对漂不上来。 工作,东方学院的工作倒是非常有特点。 东方学院是伦敦大学的五十二个学院之一,位于城内的叫芬斯波雷的私人小公园旁,有二十间教室和一座漂亮的图书馆。学院学生有四百二十人左右,其中全年听课的只有九十人。学院有中文、波斯文、阿拉伯文、梵文、班图文、历史六大学系,每个学系有一名教授,小语种没有教授,只有副教授或者讲师,共开三十五门课程,绝大部分是亚非语种。当时中文学系的教授是庄士敦,此人在中国当过官,并以当过溥仪的英文老师而闻名。不过,别以为他会教中国人英文就必定能教英国人中文,其实,他的中文并不行,只是伦敦大学有个死规定,教授非由英国人担任不可,不管学问怎么样。英国人有英国人的章程,别人管不着。好在别的学系有些好教授,东方学院的名声还说得过去。教授既然只是个牌位,担子就都落在两位讲师身上了,英国讲师叫爱德华,是位女将,是东方学院的毕业生;另一位中国讲师便是父亲。为了叫起来方便,父亲给自己取了个英文名字:柯林·舒,是“人民的胜利”的意思。中文学系全年累计有学生四十名左右,但程度不一,要求不一,学制不一,年龄不一,最小的十二岁,最大的七十多岁,其中有考硕士学位的,有念学士学位的,有短期速成的,有只学文字而不管该怎么念的,有学说北京话的,有学商业术语的,有学历史的,几乎一人一样。不管程度和要求如何,只要交了学费,全得教,这样,就只好一人一班。这个办法使老师们相当辛苦,父亲教的课程除了说官话即北京话和四书之外,还有《史记》、《诗经》、佛教、道教等等,所以父亲后来曾经建议学校将他的课程名称正式改为“中国官话和中国古典名著”。有一回来了位要学中医的,教授让父亲开课,父亲说“开不了”,不得已,庄太傅自己和这位洋郎中对付了半年。东方学院的课一年分三学期,有寒、春、暑三个假。 加起来,一年差不多有五个月假。平常每周上五天课。假期中,假如有学生提出来愿意上课,老师也得教,学费自然归老师。 由于有较长的假期和一个安静而敞亮的图书馆,父亲有了写小说的客观条件。他的头三部长篇小说就是在这儿完成的。尽管父亲不喜欢英国人和英国社会,但喜欢这个图书馆,在“笃信好学”的信念中,他在这儿大量地念,大量地写。 “哼,”他说,“希望多咱有机会再到伦敦去,再在图书馆里写上两本小说!”可惜,始终未能如愿。 到伦敦半年之后,父亲开始想家,想母亲,想朋友,想北京城,想祖国,想和国内联系在一起的一切。 大体说来,父亲开始写小说,是有四个动机。思念故乡是头一个。 “我们幼时所熟悉的地方景物,即一木一石,当追想起来,都足以引起热烈的情感。好多好小说是由这种追忆而写成的。我们所最熟悉的社会与地方,不管是多么平凡,总是最亲切的。 亲切,所以能产生好的作品。”“这种作品里也许是对于一人或一事的回忆,可是地方景况的追念至少也得算写作动机之一。”(老舍:《景物的描写》)这是父亲的几句话。 与其说是一种理论,不如说是一种经验。这经验首先来自父亲本身。 北京,父亲的老家,在父亲头脑里不是一些印象,而是立体的、准确的、具体的、特定的境界。对北京,父亲可以做到信手写来,头头是道。 写北京,把自己的故事和人物布置在北京,这就是一种写作冲动。 父亲的作品的一大特点是“北京味儿”很浓。 所谓“北京味儿”,是指用经过提炼的普通北京话,写北京城,写北京人,写北京人的遭遇、命运和希望。 越不在北京,越想北京,越写北京。北京是他的写作源泉。 为了学英文,父亲有意识地,并非消遣地念小说。一开始,没什么选择,东一下,西一下,念得很杂、很乱,其中有很有价值的名著,也有描写女招待嫁给皇太子的胡说八道。但是念了几本之后,特别是念了狄更斯的作品,父亲觉得写小说必是很有趣的事,他愿意试试。 “我决定不取中国小说的形式。”父亲说,“况且呢,我刚读了《尼考拉斯·尼柯尔贝》和《匹克威克外传》等杂乱无章的作品,更足以使我大胆放野。”对西洋文学的羡慕产生了模仿的冲动,这就是父亲的第二个写作动机。 父亲的经历使他肚子里装着数不清的故事、插曲、人物和情节,大部分是他自己参与过的,把这些现实的有趣的传奇的情节,穿在一起,也许,就是长篇小说。“浮在记忆上的那些有色彩的人与事都随手取来,没等把它们安置好,又去另拉一些,人挤着人,事挨着事,全喘不过气来。这一本中的人与事,假如搁在今天写,实在够写十本的。”十年之后,父亲想起十年前他在伦敦写第一本小说的情景,曾经这么总结过,说的完全是实情。 P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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