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和作者合作的又一本新书。与以往的作品相比,作者和编辑显然都在这本新书上投注了多于以往的心血和精力,归根结蒂,在于传主本人曲折的人生和复杂的个性。沈从文独特的人生经历成就了他的那些经典作品,几十年过去了,总不乏一代代喜欢他作品的读者。初次捧读《边城》,沈从文便男神一般入住文学青年的内心,爱屋及乌,很多人因为作品便把作者想象成了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大师也是人,无论开放也好封闭也罢,总是活在纷纭复杂的现实里,况且这位生于凤凰的“凤凰男”介于极度自信与自卑间的矛盾性格,让他的人生履痕、心灵路程更加的起伏不定。同时,《沈从文地图》藉由传主的人生轨迹,展示了民国时代精英们的朋友圈和文人相轻的黑历史,太太客厅里不仅有高大上的咖啡香也有市井小民的陈醋酸。 本书简介: 2015年6月23日1987年10月12日,黄永玉曾经专程到天后宫拓印了这个碑文手迹。晚年的沈从文还记得当时手书墓碑的情景:“那是趴在地上写的,一连写了好几天,一天写不了几个字。”(凌宇:《刻在碑石上的足迹》)专为石碑来,石碑却不在家!守门人一定看出了我们的失落,仿佛为安慰我们似的,告诉我们另外一个消息,令我们生出意外的惊喜:沈从文在天后宫驻扎时住的房间还在!那是在主殿一侧的一个小院里,是一个红漆木板的套房,小小的红漆门紧闭,门口没有任何标记。沈从文在自传里曾说当时他们“与清乡司令部一同驻扎在天后宫楼上”,与守门人指点不完全吻合,但那似乎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确在这个古老的妈祖庙里停留过。沈从文之所以由辰州(沅陵)到沅州(芷江)是因为他所在的第一支队奉命去清乡。芷江是他的长官张学济的家乡。清乡只是手段,目的是通过清乡获取给养,按照沈从文的说法,清乡即就食。他说他们刚刚在天后宫里安顿下来,第二天“各处团总来见司令供办给养”,同时“用绳子缚来四十三个老实乡下人”。当然,那四十三个人很快被砍了头。当初一听说要去清乡,大家都喜形于色,沈从文也不例外,他把为清乡而下发的一块现洋钱换成铜元,买了三双草鞋,一条面巾,一把名为“黄鳝尾”的小尖刀。拥有这把“刀靶缚了一片绸子,刀鞘是朱红漆就的”的小尖刀是沈从文最感兴奋的,他仿照苗人连长的法子,把刀插在裹腿里。他洋洋得意地去城门边吃汤圆,只为那份单纯的快乐。相对于榆树湾,沈从文对怀化镇的印象更深切——《从文自传》中专门有一节写“怀化镇”,还有一篇把“怀化”写成“槐化”的《槐化镇》,《我的教育》、《入伍后》对怀化镇也有所涉及,可见他对这里如何得难以忘怀了——不仅是他只在榆树湾待了四个月,而在怀化镇住了一年零四个月,也不仅在于他在怀化镇看杀人砍头比在榆树湾看得多得多,而是他在那里开始从文,尽管这时的“从文”并非专指写小说作文章。“会写几个字”,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当上了为死刑犯录口供的上士司书,还认识了几个有文化的人,“从文”的名字也是这个时候改的。若要了解沈从文在怀化镇时的生活状况,非读他的一系列作品不可。他在《入伍后》里说他们驻扎的杨家祠堂“大得怕人”,以至于他在那里住了一年多有的角落还不敢一个人去,怕有鬼;他在《我的教育》里说他们“每两人共一床棉被”;他在《从文自传》里说他们每天吃豆芽菜汤和糙米饭。无论哪部作品,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以他最擅长的细致描写叙述犯人是怎样被砍头的;杀人后刽子手怎样去屠桌前割两三斤猪肉牛肉平分炖好后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还有狗肉是如何被炖煮成为人间美味的;上至参谋、军法副官,下至传达、伙夫是如何从犯人处勒索钱财的;伙夫、补充兵、书记、上士文书的薪水扣了伙食费后是多少,不扣伙食费的是多少等等,事无巨细,不厌琐碎。与其说,他早期的关于部队生活的作品是来自于生活的现实主义,不如说是对当时军队生态的一种全景式白描。它的意义,似乎历史的更大于文学的。一方面,沈从文把砍人头像割稻草一样写得令人毛骨悚然——杀人时,士兵急着围在犯人周围,看刽子手用刀在那汉子颈上一砍,嗻的一声,再把头割下,也把看砍头的士兵的冷漠写得淋漓尽致——人头被挂在高处,有人爬上去拨那死人的眼睛,因此有一个人头就跌到地上了,他们争着用手提,争着抛出去,他有一次也上前踢了人头一脚,踢疼了脚尖。另一方面,他笔下的士兵却并不因为看砍头看得多而心情灰黯,反而是活泼的健康的,常常“放肆得像一匹小马一样”。沈从文自己也是如此,他甚至认为那时的他“最康健与快乐”,他“学会了泅水,学会了唱山歌,学会嗾狗上山去撵野鸡,又学会了打野物的几样法术”。他和他的战友们骄傲地宣称:“我们的快乐是没有人能用法律取缔的,一直唱歌进到营里,就仿佛从什么远地方打了胜仗归来。”(《入伍后》)沈从文们从甘愿赴死、坦然伸出脖颈让人砍头的犯人们或冷静或豪迈的表现中看见了“命运”,他们相信那些人是相信命运的,既然如此,他们也应当相信命运。被砍头的人之所以被砍头全赖于命运不好,而他们的命运还不错,至少当时当下还不错,那么,他们就应该泅水、唱山歌、撵野鸡,还有喝酒、吃肉。他们认为这是他们那个时段的命运,是命运安排他们快乐的。在视人命如草芥的社会中,在等级观念严重的部队环境里,在丑恶与良善、乐观与悲观、明朗与阴郁交织的氛围下,沈从文更多地是从人性而不是政治的角度体察人生和打量社会。这使他没有像那时代很多愤懑于黑暗的进步知识分子一样怀揣着拯世救民的心态走上政治之途。有三个人对怀化镇时期的沈从文影响深得足以改变他的命运,一个是《从文自传》里的“姓文的秘书”(本名文颐真,湖南泸溪人)。这个有着一张白脸一双白手的小个子,为沈从文展示了之前他未曾了解的中国旧式文人的生活方式:穿着青缎马褂的他一来就到各处拜会;他对任何人都客客气气,说话轻言细语,从不像沈从文他们那样满嘴野话粗语,更不说别人“杂种”,也不自称“老子”;他耐心劝张口闭嘴都是“老子”的沈从文不要学那些不好的,而应该学好的,他告诉他“世界上有多少好事情可学”。他不厉言喝斥,也不暴跳如雷,但沈从文就在这和风细雨下不自觉地缩回跷到板凳上的一只脚、放低了“老子”长“老子”短的音量,他自称在“他和气的样子”下,不由变得害羞起来。虽然文秘书从沈从文那里了解了不少——狼嗥和虎吼的不同,野猪脚迹同山羊脚迹的区别;一个被杀的头如何沉重和“那些开膛取胆的手续应当如何把刀在腹部斜勒,如何从背后踢那么一脚”——但沈从文从文秘书那里了解来的似乎更有意义——火车和轮船鸣叫的声音、电灯电话的式样、美国兵英国兵穿的衣服、鱼雷舰艇是什么、氢气球是什么。文秘书对沈从文所说的种种觉得十分新奇,而沈从文对文秘书所说的觉得十分古怪。但正因为古怪,才使他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更多了解的渴望。他惊讶地发现,那种种“古怪”在文秘书视若珍宝的《辞源》里都能找到答案。自称“老子”的他终于知道老子是谁了,也高兴地看到了一个更详细的“诸葛孔明卧龙先生”,他明白了氢气是什么,《淮南子》是什么,参议院是什么。视野逐渐开阔,他和文秘书,还有一个书记官各出四毛钱,订了一份《申报》。他意识到“报纸是了不得的东西”,他一方面学了更多的生字,一方面了解了比《辞源》还要多的天下人和事。沈从文遇事平和的性情大概受了《逃的前一天》里的书记官原型的影响,这是这一时期对他产生影响的另一人。书记官脾气好,虽然抽鸦片身体被摧残得厉害,但他却有一颗柔软的心,他以父辈般的慈爱规劝想当逃兵的人,虽然他自己只爱看《七侠五义》般的白话小说,但他借经书给他们看,也愿意参与出资订报纸。他淡泊名利,不争不抢,幽静淡然,与他共过事的人都高升了,他却数年如一日安静地待在他的书记官的职位上,拟稿、造饷册,耐心地辅导新来的同事。显然,沈从文很欣赏他“不积钱不积德,只是很平安的过日子”的生活方式。怀化镇时期对沈从文产生重大影响的第三人是将沈从文的名字由“岳焕”改为“崇文”的《顾问官》里的那个高高胖胖的老军法长,此人本名叫萧选青。如果说沈从文的文明之路的领路人是文秘书——文秘书教他书法使他粗通文墨的话,那么,引他向更深文化领域探寻的则是萧军法长。作为常常被请吃狗肉的回报,萧军法长教沈从文学做古诗,还根据《论语》中“焕乎其有文章”的典故改其名。这里的“文章”并非一般意义的文章,而是功业,沈从文连文章都未做过,更何谈功业?但萧选青却把当时尚没有做过一篇文章的沈岳焕与“焕乎其有文章”联系在一起,恐怕不仅仅一个共同的“焕”字。不能不说他的预见很精准,但“预见”并非凭白无故,他洞穿了沈从文的潜力,他说他写的古诗有“唐味”。初窥诗门的沈从文令人啼笑皆非地把“唐味”听成了“糖味”。动荡岁月,多的是弃文从武,但沈从文却弃武从文,他把“崇文”改为“从文”,表明了他的一种志向一种信念。从文后的他用过许多笔名,“焕乎”是其一,他自然不会忘记那些怀化镇时期的领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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