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同形结合法 该方法是刘叔新(1980)提出来并运用操作实践的。其理论基础是,“语言中两个指同样对象的词,各与同一个指另一种事物对象的词相连结,结成的两个组合体必然也指同一种事物。”“同形结合法”是指:设有待检验词误甲与乙,若想知道它们的“对象是否同一”,选 能与给定的两个词语“连结”词“丙”,如果“甲+丙”与“乙+丙”指同样的事物,那么“甲”与 “乙”同义。如刘叔新所说:“如果甲+丙和乙+丙指同样的事物,么就可断定甲和乙有同样的对象,是同义词。”例如:“迎接客人”舆“迎接来宾”指同一事物,其中的“客人”舆“来賓”同一种对象,是同义词。如果将“同形结合法”舆“替换法”比较一下,发现二者只是换了一个角度,本质上没有区别。仍以刘叔新的例子看,可以认为“迎接”是不变的, “客人”、“来宾”仍是互相替换。所以有学者指出这种方法舆“替换法”在“实质上是相同的”。池昌海对此经过详细的分析後得出结论“同形结合法”舆“替换法”“有异曲同工之妙”,二者之间“是貌合神离的关系”。更重要的是,逭种方法不能用来确定古汉语的同义词。古汉语的语料是一个封闭的系统,研究者不能慿言经验举出自己需要的例子。如果所研究的文献中找不到研究者需要的“组合体”,这种方法就无法操作。所以遭种方法难以用于古汉语同义词研究。 综上所述,替换法、义素分析法、同形结合法基本上是针对现代汉语提出来的,在实际操作中各有一定的局限性。*突出的特点是都局限于举例分析,不同学者对同义词的确定“往往带着极大的主观性、随意性”,所确定的同义词自然是“大家并不都赞同,有些甚至连持同样观点的人也未必首肯”。上述方法不完全适合于古代汉语同义词的研究,不能作为确定古代汉语同义词的依据。 3.2.5 惭、愧、怍 3.2.5.1 “惭”在《孟子》中出现丑次,今将“惭”所在的语句以及语句中“惭”的词义展示如下: 107.《公孙丑下》:燕人畔。王日:“吾甚惭于孟子。”(4.9/530) 齐宣王出兵攻占了燕国,孟子曾经劝齐宣王“速出令,反其旄倪,止其重器,谋于燕众,置君而後去之”,而齐宣王不听,结果遭到燕国的反抗。所以,齐宣王说“吾甚惭于孟子。”这是说齐宣王对于孟子感到非常惭愧。可见, “惭”在此为“惭愧”义。 3.2.5.2 “愧”、“怍”在《孟子》中各出现1次,今将愧”、“怍”所在的语句以及语句中“愧”“怍”的词义展示如下: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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