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夕,西南地区民族种类繁多,且多居于边疆,分布区域广泛,使得西南地区的社会问题突出。为改善农村社会的民生,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保障国家政策的推行,中国共产党采取了诸多行之有效的农村社会治理工作,包括农村社会组织化建设、农村社会稳定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法治探索等。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实践大致按照稳定、改造、发展三个基本思想脉络推进,其中稳定是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前提条件,改造是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必要手段,发展是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很终目标,三者关系具有承接和连续的特点。实际上,新中国成立17年的民族工作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很初探索。当前,总结新中国成立17年民族地区农村社会治理的经验,并上升为理论,可更好地为民族地区农村社会治理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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