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乡村的性别分层现象,集中体现在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性别权利不对等。其深层原因植根于家庭家族及村落的父权制,父权制是父姓制、父系制、父居制构成的铁三角,已经进入集体财产分配制度、进入祠堂族谱家谱、进入婚丧嫁娶习俗等各个层面。对于乡村父权制,国家不能有效依法干预,行政政府常常姑息纵容,立法部门不能及时应对,司法部门常常将投诉者拒之门外,导致性别分层不断加剧。治理路径是:国家与社会从消极互动转向良性互动,国家多元主体依法治理,村民依法民主参与乡村治理,这需要法治与民主链接的治理理念,以及尊重人的基本权利的治理目标,还需要性别平等的敏感度和推进性别平等的文化自觉,更需要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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