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清末新政肇端。自此,中国通过正式制定部门法开启了社会近代化的转型。1908年清末制定了《钦定宪法大纲》《资政院章程》《各省咨议局章程》《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等宪法类法律规范,近代意义语境下的中国宪法诞生。 本书以《各省咨议局章程》与《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所涉170余个条款为内容,侧重其制度构建的意义解读。在体例上设有九章,分别为咨议局之性质、咨议局之场所及名额、咨议局议员选举、咨议局之议员、咨议局之议会、咨议局之部署、咨议局之处罚、咨议局与各官衙之关系、咨议局之入奏等。 作者写作本书的目地既是对各省制订的咨议局章程和议员选举章程进行的通识性解读,成为预备立宪阶段国民宪法普及读本;也是对当时君主立宪实践的一种理论梳理,且针砭时弊,指出立法的一些缺憾。本书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清末法律人对于中国社会巨大变迁的历史担当与深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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