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认为城乡融合研究需要提高社区居民的信任度,关键是推动不确定性的人际信任向确定性的制度信任转变,它需要加强包容性制度建设、实现社区包容性治理。社区包容性治理应至少包含治理主体、政策规范、行为监督、成果分享等四个方面:治理主体的包容性要求吸纳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各个群体参与社区治理;政策规范的包容性则是指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应注意兼顾各方利益、听取各方不同意见;包容性的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政府部门或社区组织履行职责的过程应置于社区居民及公众媒体的民主监督之下;成果享有的包容性要求应给予流动人口等弱势群体更多的政策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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