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在社会、经济、文化、思想、政治等层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以城市化进程中的回族社区作为研究对象,是考虑到可将其当作现代文明进程与民族传统文化激烈冲突结果的聚合体。城市化对于回族社区的冲击,不仅体现在文化、生活等显性层面,也渗入到社区权力变迁的隐性层面。如何认识这种城市化压力下的社区权力变革,并对民族社区在社会转型背景下的调试与发展进行深入的思考,是《城市回族社区权力研究:以天津市S社区为例》研究的主要原因。 基于个案村的实际情况,《城市回族社区权力研究:以天津市S社区为例》将S村社区的权力,分为国家体制承认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成立并履行一定政治功能的权力以及国家体制外,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明文止,但在实践中得到民众认可和践行的民间权力,并以此将S村社区的权力主体分为体制内权力主体和体制外权力主体。 权力资源是权力关系的基础。占有特定的资源或者资本,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提高了获取权力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掌握了一定的权力,就可以运用这些权力,来聚集更多的资源。S村社区权力主体各自占有不同类型的权力资源,这些资源在城市化进程中不断流动和重组,影响着社区的权力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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