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明*的《国际社会利益与国际法结构变迁》不仅系统论述国际社会利益对实体和程序国际法的影响,而且还从宏观方面论述了在社会利益影响下当代国际法所经历的结构性变迁。对于国际法结构性变迁的论述,涉及国际法研究领域的前沿问题。这些前沿问题从国际社会利益视角阐释,有益于加深对国际法发展趋势的理解。这些前沿性问题中,有的虽然晚近在国际学术界已经引起热烈讨论,但是由于很少涉及国际社会利益,论述得不是那么深刻。本书论述的许多问题,在国内学术界还没有引起国际法学者的普遍关注和重视,主要是因为国内许多学者仍然受传统国际法理论的主权本位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