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作者主持完成的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资助项目“走向国际的天津品牌之翻译规范化研究”的研究成果为基础修改而成。品牌翻译问题近年在翻译实务界多有讨论,许多学者着眼于品牌翻译的外宣意义,探讨译者的适应与选择、译本的质量、具体翻译方法与技巧等问题,而对品牌翻译中理论的探讨则乏人问津。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品牌翻译的规范化展开讨论。本书在“理论篇”认为品牌翻译属于社科翻译,非本质主义立场应是译者的正确选择,应坚持“可译性”立场,通过异化翻译策略实现“意义”的再造;以生态翻译学和功能翻译论为指导,品牌翻译应当以“显著性”的正向重塑作为所追求的“道”,既要防止对他人驰名品牌与在先权利的“混淆”或“联想”,又要在法律显著性与市场显著性间寻求平衡;品牌翻译的目标是显著性之正向塑造,文化因素作为“器”应面向“显著性”的塑造,要注意“音”的优先性、“形”的简短性和“义”的反面控制功能,汉语拼音法可以成为我国品牌翻译的基本形式;品牌翻译既要营造显著性,又要防止侵害他人在先著作权,“制止联想”应当作为品牌翻译不得侵害他人著作权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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