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将中央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运用到高等教育领域、运用到高等教育的财务领域,提出了高等 教育产品属于准私人产品,高等教育是一个准市场;高等教育领域供给侧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三去两降一 补”:去行政化、去编制、去产能、降失业率、降成本、补短板。提出了高校财务领域的供给侧改革*需要有效 的制度供给.提出了应建立与法人治理结构相适应的财务管理体制。阐述了公办高校财政投入和学费的供 给侧改革:基于公平,不论双一流大学还是高职院校,属于“基本支出”的财政生均拨款标准应一视同仁,属于 “项目支出”的则有所差别;基于效率,不同质量、不同层次的高校学费应有所差别;不赞成以省、直辖市、自治 区作为确定学费标准的区域单位,因为经济发达省也有较贫困的市县乡,经济欠发达省也有较富裕的市县 乡;经济发达省考生到经济欠发达省上学或经济欠发达省考生到经济发达省上学均按入学地标准交费,这种 制度造成了不公平;主张全国作为确定学费标准的区域单位,并主张高收费高资助的政策,提高资助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的比例和提高奖学金的范围与额度;探索了脱贫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本书还阐述 了民办高校投资的供给侧改革,民办高校非营利性与营利性的分类和民办高等教育学费的供给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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