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说到底就是对人的服务和对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并协调关系、规范行为、化解矛盾的过程。随着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大量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社区人”,原本由单位承担的大量行政管理事务和社会服务事务等多种职能分化到社区,导致社区行政化色彩渐浓、行政负担渐重,社区服务居民、开展自治的本职功能被弱化,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和策略遇到严重挑战,迫切需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完成社会管理与服务任务。城市基层治理,就是以社区为基础,以街道为单元范围,通过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并整合多种社会资源在城市社区有效地服务基层群众、有效地管理好基层公共事务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对社区的归属感和社区生活的幸福感,进而*限度增加和谐因素、*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实现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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