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科学还没有真正搞清楚国家与农村社会之间处于一种怎样的互动关系?已有的两种研究路径都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从国外理论到中国经验的研究,市民社会、法团主义、治理理论等国外理论进入中国场域后普遍缺乏解释力,主要原因在于其理论背后隐含的理论前提在中国不存在。二是从中国经验到本土理论的研究,全能主义、压力型体制、双轨政治和集权的简约治理等,要么是理论的社会背景已发生了变迁,要么是用社会的一部分代替整个社会来解释两者的关系,对于解释当下的“国家—社会”关系显得力不从心。村治研究深受其影响,并且村治研究常将“国家—社会”关系研究放在村庄场域中展开,国家主体性与社会主体性体现得不够充分。受靠前“过程—事件”分析法与“结构—制度”分析法的启发,笔者建构了“行动者与‘国家—社会’关系结构”的互嵌性分析框架,以前人理论和事实研究为基础,以花镇镇域经验为例,展现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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