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拉德布鲁赫的三元方法论作为统摄全书的分析框架,阐述了拉德布鲁赫的新康德主义背景,将传统自然法和传统实证主义的理论主张跟拉德布鲁赫的涉及价值的事实的法概念进行鲜明对比,揭示出他的这一立场在“二战”后事实上成为了当代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的争论的研究进路,以此向读者呈现独到的“二战”后的西方法律思想史上的拉德布鲁赫的学术地位和价值。 徐江顺,男,1977年6月生,安徽潜山人。 2005年6月毕业于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专业,师从王恒教授,获哲学硕士学位。2015年12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师从吕世伦教授,获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教于忻州师范学院,主要从事理论法学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