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科学理论的发展和个体权利意识的上升,越来越多的学者和农民意识到“三农”问题的核心根源是农民作为一个社会群体的基本权利的整体性缺失。要“实现农民土地权利、实现农民职业化”为核心的,涵盖经济、政治和社会保障等多方改革理论的新型制度体系,关键在于国家权力在农民权利领域的退出和农民权利体系的构建。因此,“权利——权力”的制度框架,接近可以成为实现农民权利、实现农民职业化的可行选择。本书稿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指导下,对农民现有的主要土地权利进行逐一研究,在实现农民土地权利“民法属性”的大前提下,对制度弊端进行分析,提出权利重构的初步设想;在实现农民“职业化”的大目标下,提出相关制度的配套完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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