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应当说已获得了普遍的承认,但在经济法的学科体系和内容上,却一直存在着多种理解与争议。传统意义上的大经济法所包含的内容,也就是在当今看来许多是属于商法体系的内容的确是十分实用的。基于许多院校和专业有经济法课程,尚无商法课程,为满足许多读者在一定时间内系统掌握与现实经济生活最为密切、实用的法律制度,我们在编写本书时,基于法学专业和非法学专业学生学习兼顾的思路,将经济法基本理论、企业与企业改制法、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市场管理法、知识产权法、金融法、房地产法、税法、社会保障法、对外贸易法、破产法、经济仲裁与诉讼法编排在一起,其中还包括代理、物权、债权以及时效等法律制度的内容。 本书的体例安排十分注重经济法的理论性、实用性、实践性的有机结合。近年来,国有企业改制、公司购并、股权转让与继承、法人格否认、股东诉讼、知识产权保护、商品房买卖、票据、证券、保险、反垄断、反倾销、反补贴、破产与讨债、个人所得税、劳动保障等领域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各种争议纠纷不断,规范、预防、解决上述领域内的法律问题尤为紧迫,同时相关的专业法律人才也急需培养。本书的内容编排新颖、丰富和专业,足以让教师和学习者,根据不同层次和类别的教学对象,灵活地选择教学和学习内容。 作者:李有星、吴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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