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存在文化的多元与差异,但生态文明作为文明发展的高级形态,是每一个国家和民族“梦想”中不能缺少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提升到“五位一体”的高度,在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领域确立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实践准则。在这个背景下,引介并研究生态公民理论,特别是阐明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价值,无疑具有一定时代性和针对性,同时也容易引发公众的共鸣,获得理论迈向实践的可行性。徐梓淇著的《生态公民》是国内第一部系统论述生态公民的专著,将生态公民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作为重点内容。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生态公民通过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充当实践主体;带头遵守执行环境法规与制度,充当权利主体;凝聚生态美德,发挥道德主体作用。 徐梓淇,1988年6月生,河南辉县人,复旦大学新闻学本科,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博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目前就职于解放军后勤学院后勤政工系 讲师;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博士后(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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