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改革是当代中国法治领域最受关注的重大现实问题之一,关乎国家法治的进步和社会文明的发展。赵秉志编写的《死刑改革之路》论述了中国死刑改革的路径、步骤与前景,死刑观念,死刑民意,死刑政策,死刑司法控制,死刑适用标准,若干重点犯罪死刑的控制或废止,以及国际社会和代表性国家死刑限制与废止趋势对中国的影响等重要问题,反映了作者近年来持续关注中国死刑改革问题的主要学术轨迹。对死刑改革的学术研究暨法治实践有参酌价值。 赵秉志:男,1956年6月生,河南南阳人。郑州大学法学学士(1981年),中国人民大学刑法专业法学硕士(1984年)和法学博士(1987年),美国杜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1990-1991年)。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1997-2005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1999-2005年)。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暨法学院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常务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曾被国家授予“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称号(1991年),被中国法学会评定为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5年),被国家人事部评选纳入首批“百千万人才工程”(1997年),被教育部评选纳入“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1999年),被北京市评选纳入“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工程”(2001年),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6年)。主要研究领域:中国刑法学、中国区际刑法、国际刑法学。代表性著作:《犯罪未遂形态研究》(2008年),《死刑改革探索》(2006年),《刑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2005年),《赵秉志刑法学文集》(4卷本,2004年),《刑法研究系列》(5卷本,1996-1997年),《犯罪主体论》(1989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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