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培养高级法律人才的需要,编写了这本《商法总论》,根据“民商合一”的指导思想,依照我国民商法律、法规,突出商法特点,结合我国司法和经济实践,就编写教材的要求,组成商法导论、外国商事法律制度概况、商事主体、商事法律行为、商事登记、商业名称、商业账簿、商事诸法的体系,概述相关的内容。 主编:赵中孚总序序言第四版修订说明编写说明第一章 商法导论第一节 商法概述第二节 商法的历史发展第三节 商法的基本特点与原则第四节 民商合一的理论基础第二章 外国商事法律制度概况第一节 美国商事法律制度第二节 英国商事法律制度概览第三节 加拿大商事法律制度第四节 德国商事法律制度第五节 法国商事法律制度第六节 日本商事法律制度第三章 商事主体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商事个人第三节 商事合伙第四节 商事公司第五节 商事辅助人第四章 商事法律行为第一节 商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 商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与主要内容第三节 商法对于商事法律行为的主要法律控制第四节 商事法律行为对交易安全的考虑第五章 商事登记第一节 商事登记制度概述第二节 商事登记的主管机关第三节 商事登记的程序第四节 商事登记的种类第五节 商事登记的效力第六节 商事登记监管第六章 商业名称第一节 商业名称概述第二节 商业名称的选用第三节 商业名称的登记第四节 商业名称的法律保护第七章 商业账簿第一节 商业账簿制度概述第二节 商业账簿的种类第三节 商业账簿的编制第四节 商业账簿的审计第五节 商业账簿的披露第八章 商事诸法第一节 公司法律制度第二节 证券法律制度第三节 票据法律制度第四节 保险法律制度第五节 海商法律制度第六节 破产法律制度参考文献作者赵中孚 类别 图书 / 非虚构 提供方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